云南楚雄开发区中干道一期(永兴大道至站前大道)道路及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融资代建项目)
所属区域: | 云南-楚雄-楚雄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7.06.12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2,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楚雄楚雄开发区中干道一期永兴大道至站前大道道路及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融资代建项目,所属区域:云南-楚雄-楚雄,所属行业分类:道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楚雄开发区中干道一期(永兴大道至站前大道)道路及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融资代建项目) |
|
云南汇通古镇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CXS17[076] |
|
|
|
施工 |
|
|
|
约5500万元 |
|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省外企业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登记备案资料。 |
|
否 |
|
2017-06-12 9:00 |
|
2017-06-16 17:00 |
|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陈婕 |
|
13769264247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拟派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和开标活动,投标人以上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需留影为证。
报名时需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亲自到现场并提供以下证件:
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6、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带有二维条形码的复印件;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8、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9、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10、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11、省外企业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登记备案资料。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交代理公司留存一份。
|
|
|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缴纳、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保险等形式。若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保险形式的,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若采用现金缴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楚雄支行,帐户名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241 006 010 400 061 93),投标人凭转账凭证购买招标文件。 |
关键字:道路,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