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2,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保定风能大街北三环南侧道路、雨污水、路灯、便道工程灯具、灯杆、便道砖、电缆采购项目3标段,所属区域:河北-保定,所属行业分类:电缆,招标代理: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 1306aa170020-003 | 所属地区 | 保定市高开区 |
工程名称 | 风能大街(北三环南侧)道路、雨污水、路灯、便道工程灯具、灯杆、便道砖、电缆采购项目3标段 | ||
建设单位 |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庄子建设集团(保定)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风能大街(北三环南侧)施工现场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风能大街(北三环南侧)道路、雨污水、路灯、便道工程灯具、灯杆、便道砖、电缆采购的生产及运输交货及安装技术服务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8.1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网局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 | ||
联系人 | 薛征、张帅、 | 联系方式 | 0312-5075320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6-12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6-16 17: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6-12 09:01: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06-16 17:01: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上午 9 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 | ||
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风能大街(北三环南侧)道路、雨污水、路灯、便道工程项目已由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高新区发改字【2011】0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庄子建设集团(保定)有限公司。风能大街(北三环南侧)道路、雨污水、路灯、便道工程灯具、灯杆、便道砖、电缆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风能大街(北三环南侧)道路、雨污水、路灯、便道工程灯具、灯杆、便道砖、电缆采购项目 2.2供货地点:风能大街(北三环南侧)施工现场 2.3总投资:约 35万元 2.4招标范围:风能大街(北三环南侧)道路、雨污水、路灯、便道工程灯具、灯杆、便道砖、电缆采购的生产及运输交货及安装技术服务 2.5规格及数量: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 其中: 1标段:灯具、灯杆 2标段:便道砖 3标段:电缆 2.6供货方式:送货到现场(含卸车)并提供技术服务; 2.7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投标人需具有产品生产、销售、供货、培训能力,承认和履行招标中各项规定;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4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5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标段: (1)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LED路灯灯具、灯杆生产、销售的内容;芯片要求不低于(或相当于)美国科瑞、飞利浦产品品质, 电源要求不低于(或相当于)台湾明纬、飞利浦产品品质;灯杆产品品质应不低于(或相当于)上海维蒙特、潍坊海莱特产品品质。 (2)投标人至少具备一项类似市政项目业绩,类似市政项目业绩指合同签订日期在2014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之间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4万元的所投报货物的市政供货合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销售代理商投标(销售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销售代理商参加投标,销售代理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相关销售内容且至少具备一项类似市政项目业绩)。 2标段: (1)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便道砖生产、销售的内容; (2)投标人至少具备一项类似市政项目业绩,类似市政项目业绩指合同签订日期在2014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之间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2万元的所投报货物的市政供货合同; (3)本次招标不接受销售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3标段: (1)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电缆生产、销售的内容; (2)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具备大于或等于此项目型号电缆的国家权威产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 (3)投标人至少具备一项类似市政项目业绩,类似市政项目业绩指合同签订日期在2014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之间且合同金额不低于8万元的所投报货物的市政供货合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销售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持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应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类似市政项目业绩,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其中:1标段如销售代理商参加投标,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销售代理商参加投标,营业执照及类似市政项目业绩;3标段还需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大于或等于此项目型号电缆的国家权威产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时间:2017年7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庄子建设集团(保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 编:071000 联 系 人:薛征、张帅、闫杰 电 话:0312-5075320 传 真:0312-5075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