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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隆安县南圩镇中心幼儿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06-13 01:40:1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西-南宁-隆安县 招标业主/代理:  隆安县教育局/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加入时间:  2017.06.1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隆安县教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南宁隆安县南圩镇中心幼儿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南宁-隆安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隆安县教育局,招标编号:GXTZ-ZB-2017第(00612)号,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隆安县南圩镇中心幼儿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隆安县南圩镇中心幼儿园工程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隆安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XTZ-ZB-2017第(00612)号
政采编号:  隆财采备2017第1415号
建设地点:  隆安县南圩镇中心小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3832.68㎡ ,其中地上4层,建筑高度18.64米   
合同估算价:  722.87万元   
要求工期:  2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防雷等工程施工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业注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3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12  日至 2017 年 6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在  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1509室 ,由潜在投标人专职投标员、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及安全员持以下资料现场报名: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2)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3)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要求为工程师及以上资格);(4)施工四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考核C证;(5)有关工程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四大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提供2017年 3 月至2017年 5 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6)投标单位及法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日期内);(7)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企业诚信卡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清晰(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无犯罪记录证明、诚信卡刷卡记录为原件),并提供原件核查(原件备查后退回),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不接受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  2017   6    12  日至 2017   6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地点为  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1509室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 7   3   10   00 分,地点为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 222.216.4.8)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0771-6528833
隆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6531019、6522241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隆安县教育局
地  址:隆安县江滨路22号
联系人: 黄工
电  话: 0771-6529006
10.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     
联系人:叶  工   
电 话 : 0771-5585736
 
 
招    标   人:隆安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6 月 12 日

关键字:工程,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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