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3,公告主要内容为:武汉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询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招标编号:EZC-2017-ZX028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询价需求公示
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
(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OA系统(以事定费)项目)
依据鄂采计[2017]07209号函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就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OA系统(以事定费)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编号:EZC-2017-ZX0280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OA系统(以事定费)项目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内容 |
服务要求 |
1 |
电子产品类检测业务管理及采集 |
1套 |
— |
60个工作日完 成 |
2 |
电子工程类检测业务管理及采集 |
1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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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以事定费统计及接口 |
1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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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子签章系统(含50套UKEY) |
1项 |
— |
四、采购预算:4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17:30时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405室,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1400978655@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或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hubeigp.gov.cn)点击本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潜在供应商名单的报名。
七、征集潜在供应商
(一)征集的潜在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询价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报价。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报价的,将被列入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报名”,同时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成功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
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
4.与采购人和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书面声明;
5.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八、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万志国
电话:027-87835176
电子邮箱:hbzfcg402@163.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5号
采购人: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联系人:林杰
联系电话:18963976500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前进路四清村51#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12日
附件1: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OA系统(以事定费)项目
采购需求
附件2:供应商报名表
供应商报名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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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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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办公电话和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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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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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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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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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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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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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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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与采购人和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书面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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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