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寻乌县吉潭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3,公告主要内容为:赣州江西省寻乌县剑溪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监理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江西-赣州-寻乌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寻乌县吉潭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GZJD2017-XW-J02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GZJD2017-XW-J023
(二)采购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一
寻乌县剑溪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监理(国内服务)
1
项
寻乌县剑溪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按业主要求服务
350000.00
(三)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
(五)谈判文件的购买时间:2017年 6月13日至2017年6月15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资料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保证金: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须在开启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7年6月20日15:0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谈判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
(十)付款方式:监理服务费分两次付款,第1次为施工工程进度完成50%时相应支付监理费50%,第2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佘款。
(十一)联系方法:
采购人:寻乌县吉潭镇人民政府
地址:寻乌县吉潭镇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14707072010
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寻乌县城北加油站对面二楼
电话:0797-2851493
传真:0797-2851493
邮 箱:gzjdxw@126.com
联系人:周经理
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车站支行
户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90234488106
网址:http://www.jxzfcg.gov.cn、http://www.gzzfcg.gov.cn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