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通城县财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3,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咸宁PPP项目法律服务机构遴选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咸宁-通城县,所属行业分类:财政局,招标代理: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通城县财政局,招标编号:HBHDZFCG201706-1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依据通城县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要求,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通城县财政局的委托,对“通城县财政局PPP项目法律服务机构遴选”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通城县财政局PPP法律服务机构遴选;
1.2.项目编号:HBHDZFCG201706-11;
1.3.预算金额:18万元;
1.4.采购内容:通城县财政局PPP项目法律服务;
1.5.服务期限:三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2供应商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则须提交的营业执照上具有社会信用代码)证件齐全且合格有效;
2.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3.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和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负责人只需携带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2获取文件时间:2017年6月13日起至2017年6月16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获取地点: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山广场便民服务大厅5楼,下同)。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2017年6月22日9时前递交至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本磋商采购公告第2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资料原件。
5、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
2017年6月22日9时整开始磋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磋商。地点: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磋商信息发布媒体: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城县财政局
地 址:通城县九宫路7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370724408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创意天地9号楼
联系人:袁女士
电 话:18672924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