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关镇总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3,截止日期:2017-07-04,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巴彦淖尔其他货物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内蒙古-巴彦淖尔-临河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关镇总校,招标编号:临政采办执[2017]194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受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关镇总校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其他货物。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其他货物
批准文件编号:临政采办执[2017]194号
采购文件编号:BYNEZJH[2017-4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关镇总校治安小学校园文化设计、制作、安装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8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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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室内装饰企业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3)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6月13日至2017年06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3:00—6:00时到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是本项目项目经理)
2、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类型(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国、地)(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近期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6、上一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
7、行贿犯罪档案: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该领域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8、具有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室内装饰企业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原件)
9、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
*提供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A4纸),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原件审查后退回。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04日 上午9:30
投标地点: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小区南楼3号门店二楼)
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04日 上午9:30
开标地点: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小区南楼3号门店二楼)
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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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小区南楼3号门店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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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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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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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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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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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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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8-79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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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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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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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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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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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开源路今日尊府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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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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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 0167 6637 0000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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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账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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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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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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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关镇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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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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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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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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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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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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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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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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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47888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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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关镇总校治安小学校园文化设计、制作、安装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关镇总校项目招标公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