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崇川区2017年度河道截污工程工农河(直角河-任港河)截污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南通-崇川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本工程由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编号:E3206010318000155,招标文件售价:25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崇川区2017年度河道截污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6010318000155 | 项目名称 | 崇川区2017年度河道截污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06010318000155001001; | 标段名称 | 工农河(直角河-任港河)截污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6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7月4日 | ||||||||||||||||||||||||||||||||||||||||||||||||||||||||||||||||||||||||
公告信息 |
工农河(直角河-任港河)截污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人名称)的工农河(直角河-任港河)截污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直角河-任港河 (2)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20万元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计划工期:2017年7月至2017年9 月,施工总日期为60日历天。 三、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工农河(直角河-任港河)截污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 。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独立法人资格 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但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非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8)企业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 《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9)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申请人须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0)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1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17年7月 4 日9 时30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CA登陆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255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 月4日9时30 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农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5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九、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详见附件1. 十、代理机构:本工程由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附件1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 注意事项:“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奖项、人员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各投标人须将“能正确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加密锁”带至开标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每个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由授权委托人随身携带并当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如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则须随身携带并当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签到及会议地点为本工程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否则不论何原因,均视为自动弃权,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4、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资格审查程序及办法 (一)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标委员会按下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三)商务标评审 评标办法1: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2家,流标;若有效投标文件≥3家且≤6家时,所有有效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且≤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1 家时,去掉1+X/10家最低价,(1+X/10去小数点后取整,X为投标家数),然后从低到高取9家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 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根据工程性质调整,建议建筑工程取90%,装饰、安装取88%,市政工程取86%,园林绿化工程取84%,其他工程取88%。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97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算术计算错误除外),在后续评审中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做调整。 (4)企业信用评定分(3分) 企业信用评定分=企业信用得分*3%(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企业信用得分为企业CA系统信用得分为准。 (5)计算各投标人得分 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企业信用评定分。 (6)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最高得分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的方式在2个或多个中标候选人中产生抽签人,并由抽签人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抽取最终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办法2: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确定评标基准价 ①若有效投标文件≤2家,流标; ②当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单位≥3家且<7家时,A=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单位≥7家且≤10家时,则A=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中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④当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单位≥11家时,则A=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中去掉1+X/10家最低价,(1+X/10去小数点后取整,X为投标家数),然后从低到高取9家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97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1 分,下浮1%扣 0.6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算术计算错误除外),在后续评审中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做调整。 (4)企业信用评定分(3分) 企业信用评定分=企业信用得分*3%(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企业信用得分为企业CA系统信用得分为准。 (5)计算各投标人得分 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企业信用评定分。 (6)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最高得分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的方式在2个或多个中标候选人中产生抽签人,并由抽签人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抽取最终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办法3: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确定评标基准价 ①若有效投标文件≤2家,流标。 ②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9家(含9家),则A=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多于9家时,A值按以下原则计算: 第一步:资格审查结束后商务标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现场从参与商务评审的所有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5家单位,随机抽取5家单位中的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第二步:除随机抽中5家单位以外的各投标单位有效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取排名前4名的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第三步:A=随机抽取的5家单位中的有效报价与排名前4名有效报价组成的算术平均值; 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根据工程性质调整,建议建筑工程取90%,装饰、安装取88%,市政工程取86%,园林绿化工程取84%,其他工程取88%。 注:本工程三个标段的评标办法、K、 Q1、K1均只抽取一次。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97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1 分,下浮1%扣 0.6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算术计算错误除外),在后续评审中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做调整。 (4)企业信用评定分(3分) 企业信用评定分=企业信用得分*3%(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企业信用得分为企业CA系统信用得分为准。 (5)计算各投标人得分 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企业信用评定分。 (6)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最高得分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的方式在2个或多个中标候选人中产生抽签人,并由抽签人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抽取最终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束后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 ,评标办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工农河(直角河-任港河)截污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人名称)的工农河(直角河-任港河)截污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直角河-任港河 (2)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20万元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计划工期:2017年7月至2017年9 月,施工总日期为60日历天。 三、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工农河(直角河-任港河)截污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 。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独立法人资格 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但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非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8)企业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 《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9)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申请人须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0)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1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17年7月 4 日9 时30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CA登陆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255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 月4日9时30 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农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5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九、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详见附件1. 十、代理机构:本工程由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附件1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 注意事项:“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奖项、人员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各投标人须将“能正确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加密锁”带至开标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每个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由授权委托人随身携带并当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如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则须随身携带并当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签到及会议地点为本工程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否则不论何原因,均视为自动弃权,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4、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资格审查程序及办法 (一)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标委员会按下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三)商务标评审 评标办法1: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2家,流标;若有效投标文件≥3家且≤6家时,所有有效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且≤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1 家时,去掉1+X/10家最低价,(1+X/10去小数点后取整,X为投标家数),然后从低到高取9家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 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根据工程性质调整,建议建筑工程取90%,装饰、安装取88%,市政工程取86%,园林绿化工程取84%,其他工程取88%。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97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算术计算错误除外),在后续评审中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做调整。 (4)企业信用评定分(3分) 企业信用评定分=企业信用得分*3%(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企业信用得分为企业CA系统信用得分为准。 (5)计算各投标人得分 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企业信用评定分。 (6)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最高得分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的方式在2个或多个中标候选人中产生抽签人,并由抽签人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抽取最终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办法2: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确定评标基准价 ①若有效投标文件≤2家,流标; ②当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单位≥3家且<7家时,A=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单位≥7家且≤10家时,则A=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中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④当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单位≥11家时,则A=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中去掉1+X/10家最低价,(1+X/10去小数点后取整,X为投标家数),然后从低到高取9家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97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1 分,下浮1%扣 0.6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算术计算错误除外),在后续评审中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做调整。 (4)企业信用评定分(3分) 企业信用评定分=企业信用得分*3%(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企业信用得分为企业CA系统信用得分为准。 (5)计算各投标人得分 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企业信用评定分。 (6)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最高得分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的方式在2个或多个中标候选人中产生抽签人,并由抽签人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抽取最终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办法3: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确定评标基准价 ①若有效投标文件≤2家,流标。 ②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9家(含9家),则A=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多于9家时,A值按以下原则计算: 第一步:资格审查结束后商务标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现场从参与商务评审的所有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5家单位,随机抽取5家单位中的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第二步:除随机抽中5家单位以外的各投标单位有效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取排名前4名的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第三步:A=随机抽取的5家单位中的有效报价与排名前4名有效报价组成的算术平均值; 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根据工程性质调整,建议建筑工程取90%,装饰、安装取88%,市政工程取86%,园林绿化工程取84%,其他工程取88%。 注:本工程三个标段的评标办法、K、 Q1、K1均只抽取一次。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97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1 分,下浮1%扣 0.6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算术计算错误除外),在后续评审中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做调整。 (4)企业信用评定分(3分) 企业信用评定分=企业信用得分*3%(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企业信用得分为企业CA系统信用得分为准。 (5)计算各投标人得分 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企业信用评定分。 (6)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最高得分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的方式在2个或多个中标候选人中产生抽签人,并由抽签人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抽取最终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束后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 ,评标办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