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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重新招标)
2017-06-13 12:50:2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福建-福州-平潭县 招标业主/代理: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7.06.12 截止时间:  2017-06-28

摘要:本公告受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3,截止日期:2017-06-28,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州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重新招标,所属区域:福建-福州-平潭县,所属行业分类:电梯,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招标编号:闽平诚岚〔2017〕招字第010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平诚岚〔2017〕招字第010号
开标时间:2017-06-2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平诚岚〔2017〕招字第01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重新招标)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岚综实经发〔2014〕158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与安装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范围: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2招标规模:本次招标电梯共 4 部,造价 90 万元,招标货物一览表详见招标文件第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1.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

2.3交货时间: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并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起45个日历日内货到现场;45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办妥电梯使用证。(具体发货进度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

1)应具有有效的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

2) 电梯的制造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许可的有效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且其制造许可证明细表中须包含A级的(曳引式客梯)制造资质;若为代理商,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A级的(曳引式客梯)制造许可证;

3)投标人或其授权的安装单位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许可的有效的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如为授权安装单位,须附上委托书及资质证书,一家安装单位只能接受一个投标申请人的委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电梯制造商或授权代理与电梯安装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电梯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为主办方。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商务部分按等级低的单位为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投标人或代理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于2017 6  13 日至 2017  6  19 (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5:00 -17:00(北京时间)在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副楼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每套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6  28 日上午 9  30 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副楼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银行保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伍仟元人民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招标(岚综管综【2016】82号)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平潭县翠园南路10号县政府大院内

邮编:350400

联系人:何老师。电话:0591-8617162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县坛东路豪香御景15号楼2层

邮编:350400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91-23122168传真:0591-2312216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保证金账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号:432570635039

 

保证金账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号:35001617207059198888

备注:1、投标保证金须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可以简写

2、投标保证金可存入以上任意一个账户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副楼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址: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七层

联系电话:0591-23158988

关键字:电梯,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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