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治市太行职业中专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长治会计专业实训基地设备购置及安装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西-长治-城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长治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长治市太行职业中专学校,招标编号:城政采〔2017〕GK-04号,开标地点:长治市城区财政局五楼西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治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治市太行职业中专学校委托,就会计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城政采〔2017〕GK-04号
二、项目名称:会计专业实训基地设备购置及安装
三、招标内容:
1、本次公开招标共2包,投标人进行投标(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及采购明细表。
采购内容:
包一:会计综合实训室设备购置及安装,预算金额:壹佰叁拾叁万陆仟玖佰伍拾元整(1336950.00元)。
包二:会计技能实训室设备购置及安装, 预算金额:贰拾伍万叁仟零伍拾元整(253050.00元)。
2、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60日。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二)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三)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
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长治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三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7月7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开标地点:长治市城区财政局五楼西会议室
3、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采机构:长治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长治市延安中路78号长治市城区财政局四楼 |
项目联系人:王丽芳 |
联系电话:0355-5835517 |
邮政编码:046000 |
采购单位:长治市太行职业中专学校 |
采购单位联系人:路长春 18035547347 |
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