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宿豫区中运河风光带三号桥至二号桥景观项目宿豫区中运河风光带...,所属区域:江苏-宿迁-宿豫区,所属行业分类:景观,招标代理: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1301031300016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宿豫区中运河风光带(三号桥至二号桥)景观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000161 | 项目名称 | 宿豫区中运河风光带(三号桥至二号桥)景观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000161002001 | 标段名称 | 宿豫区中运河风光带(三号桥至二号桥)景观监理项目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6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6月20日 | ||||||
公告信息 |
中运河风光带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E3213010313000161002001 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中运河风光带提升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北至二号桥南至三号桥; 1.2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97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约8000万元; 1.3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质量要求:合格; 1.5监理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支付实际完成工程监理费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监理费的6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工程价款监理费的90%;余款待缺陷责任服务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付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中运河风光带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服务期监理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4.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3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4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设区市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4.4.5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208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06月20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5.2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 ,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项目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06月22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厅【“便民方舟”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人防大厦向西300米),具体房间请投标单位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韶山路3号 联系人:卢明强 联系电话:0527-8446545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豫区鼎创新天地二号楼十七层 联系人:蔡晓庆 联系电话:15152428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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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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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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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中运河风光带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E3213010313000161002001 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中运河风光带提升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北至二号桥南至三号桥; 1.2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97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约8000万元; 1.3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质量要求:合格; 1.5监理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支付实际完成工程监理费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监理费的6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工程价款监理费的90%;余款待缺陷责任服务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付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中运河风光带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服务期监理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4.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3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4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设区市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4.4.5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208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06月20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5.2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 ,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项目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06月22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厅【“便民方舟”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人防大厦向西300米),具体房间请投标单位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韶山路3号 联系人:卢明强 联系电话:0527-8446545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豫区鼎创新天地二号楼十七层 联系人:蔡晓庆 联系电话:15152428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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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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