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江宁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3,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普陀区2017年保洁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普陀区,所属行业分类:学校,招标代理: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上海市江宁学校,招标编号:SHXM-08-20170608-1787,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2017年上海市江宁学校保洁保安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 3)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包件二提供《自行招用保安院单位备案证明》或《保安服务许可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上海市江宁学校保洁保安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8-20170608-178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08-17-z94410,08-17-z94411)
3、预算编号:08-17-z94410,08-17-z9441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7年上海市江宁学校保洁、保安服务项目,包件一:2017年上海市江宁学校保洁服务项目,包件一采购预算:800000.00元;包件二:2017年上海市江宁学校保安服务项目,包件二采购预算:880000.00元。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如第一年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单方面取消第二年的合同签订。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168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168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中小企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6-13 14: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6-20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定于2017年06月13日至2017年06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网上报名,2017年06月20日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到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验证,验证合格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领取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412室。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4.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包件二提供《自行招用保安院单位备案证明》或《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所有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最终确认。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7-04 15:45,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7-04 15:45。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412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412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无疑问函、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投标确认回执以及纸质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方可以选择一个或者二个包件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个包件进行拆开或部分响应,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江宁学校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上海市西康路1518弄1号 | 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 |
邮编: | 200060 | 邮编: | 200333 |
联系人: | 裔桂琴 | 联系人: | 孙老师 |
电话: | 62777857 | 电话: | 52564588*8470 |
传真: | 62777857 | 传真: | 52564588*6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