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铁路局2017年第二批红外轴温探测设备配件采购(ZB-CLH20170613)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河南-郑州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7.06.13 | 截止时间: | |
点击>>企业招标网获取全国企业招标信息,点击>>郑州铁路局招标网 获取本企业招标信息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4,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郑州郑州铁路局2017年第二批红外轴温探测设备配件采购(ZB-CLH20170613)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所属行业分类:设备,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郑州铁路局2017年第二批红外轴温探测设备配件采购(ZB-CLH20170613)招标公告
时间:2017-06-13 18:18:40 发布:局物资处
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局2017年第二批红外轴温探测设备配件采购(ZB-CLH20170613)
2.项目内容:见附件1
3. 有关要求:
(1)2017年第二批红外轴温探测设备配件采购招标要求及供货说明
1.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到站为郑州北、焦作车辆段指定材料科仓库。各标段注明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总价确定供货单位。
2
.本采购确定中标单价。数量为估算值,根据郑州北、焦作车辆段生产实际使用情况数量会有所变化,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
3.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
4.使用单位(郑州北、焦作车辆段)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分批次向物资供应总段提报计划,供应商根据物资供应总段订货通知要求发货,并于最晚10日内送达订货通知要求地点。
5
.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物资供应总段按照路局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郑州北、焦作车辆段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如厂标不清或无厂标),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
7.投标物资的质量保证期:自使用之日起1年。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
、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具备招标物资提供能力的生产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2、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总公司(原铁道部)、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3、投标物资必须为全新产品,满足使用单位现有设备配套、兼容使用要求。*
4、不存在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各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需附声明);*
5、具有该产品近两年良好的生产和供应业绩证明(须提供业绩证明或相关供货合同等证明文件)。
(*标条款为偏差条款)
三、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425房间)
3.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7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包件,售后不退;
4.请将“投标报名表”(见附件2)、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至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
户名:郑州铁路局采购招标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路支行
账号:1702020909200337295
5.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6.请投标人及时在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中国铁路95306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以备后续结算、供货时使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见招标文件;
2.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名称: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
邮编:450004
联系人:路工
电话:0371-68329338
传真:0371-68325991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孟工0525-62284
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附 件: 请登录查看附件
附 件:请登录查看附件
关键字:设备,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