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耿马县201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滨河景观提升改造西段工程
所属区域: | 云南-临沧-耿马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7.06.13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4,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临沧耿马县201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滨河景观提升改造西段工程,所属区域:云南-临沧-耿马县,所属行业分类:景观,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耿马县201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滨河景观提升改造西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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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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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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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第20171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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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县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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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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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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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工程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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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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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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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4 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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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0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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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县吉龙花园C组10栋一层12号商铺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耿马项目部(鑫源酒店停车场斜对面),耿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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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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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28839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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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拟参加该项目建设的项目经理身份证、资质等级证书(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考核证及职称证书(原件);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等证明材料(原件)。
需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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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景观提升工程全长3500米。其中新建1.8米的人行栈道、小型机动车道、配设绿化、路灯、廊亭、景观小品、风雨桥、河道水体等;
工程款支付: 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只能达合同价总额的6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两年内付清。余款中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根据质保合同按分部工程比例无息退还。
注:工程款支付时,招标人不保证工程开工后三个月内能支付工程进度款,投标单位应出具承诺,当招标人三个月内不能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潜在投标人若中标,不会因此造成工程停工和消极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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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萌 电话:13908834173 |
关键字:景观,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