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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市第十中学校校园监控设备谈判公告
2017-06-19 12:30:0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山西-长治 招标业主/代理:  长治市第十中学校/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加入时间:  2017.06.1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长治市第十中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9,公告主要内容为:长治山西省校园监控设备谈判,所属区域:山西-长治,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长治市第十中学校,招标编号:长政采,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治市第十中学校的委托就校园监控设备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编号:长政采[2017]JZTP-A1-3

二、项目名称:校园监控设备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包,报价人须对整包进行投报,所投报的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规定。

第一包:校园监控设备          预算金额:200000元

注:所采购的货物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必须为国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申领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最终认定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未换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供应商);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未换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供应商);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报价人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报价日前均可。

2、获取方式:长治市政府信息公开(http://xxgk.changzhi.gov.cn/xxgk/bmxxgklby.jsp?urltype=egovinfo.EgovInfoList&wbtreeid=1001&sccode=cggg_&subtype=1&dpcode=szfcgzx&gilevel=1)从政府采购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

3、不接受现场报名。报价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文件的合格与否,须经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审定,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谈判时间:2017年6月23日9:30 (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4,太行西街40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授权代表出席。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第十中学校           

联系人:魏云秀         联系电话:13934290467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李栋

联系电话:0355 6055741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6月19日

关键字:监控,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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