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莒县海右经济开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8,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日照莒县刘官庄片区夏庄石屯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唐家湖C-18#、C-19#、C-20#、C-21#住宅楼、挪石沟B16#、B17#、B24#住宅楼工程施工“投资+总承包”项目(施工),所属区域:山东-日照-莒县,所属行业分类:住宅楼,招标代理:莒县正大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莒县海右经济开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莒县刘官庄片区夏庄石屯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唐家湖C-18#、C-19#、C-20#、C-21#住宅楼、挪石沟B16#、B17#、B24#住宅楼工程施工“投资+总承包”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2017-004589-1103-580s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为莒县刘官庄片区夏庄石屯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唐家湖C-18#、C-19#、C-20#、C-21#住宅楼、挪石沟B16#、B17#、B24#住宅楼工程“投资+总承包”项目,由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莒发改审批字【2017】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莒县海右经济开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①项目概况:本项目均为框架结构,主体均为五层,唐家湖住宅楼C-18#、C-19#、C-20#、C-21#住宅楼建筑面积均为:4717平方米;挪石沟住宅楼B16#、B17#建筑面积均为:5633平方米、B24#建筑面积为:4219平方米。 ②项目工期:400天。 ③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④建设地点:莒县206国道以东,夏庄镇石屯社区内。 ⑤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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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①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④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⑤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⑥本项目按中标价的30%作为投资资金,投标人报名前须缴纳投标诚意金:500.00万元(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人如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把剩余投资资金缴足,投资资金全额到账后签订施工合同,如到期未缴纳或缴纳不全,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缴纳的投标诚意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投标人基本账号内,并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如未中标,该投标诚意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投标人基本账号内。 ⑦投资回报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计息。还款期限以工程交付使用为起始时间节点,以还本付息的方式3年内偿还完毕。 ⑧工商注册地在山东省以外的企业须在报名前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注册地在莒县以外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在莒县注册能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项目部注册信息及税务证明。 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符合要求可以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报名,但最终只能中得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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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8日-2017年7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县外企业已在莒县注册分公司或项目部的注册及纳税信息、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其身份证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的相关岗位证书及身份证,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岗位人员由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单位公章(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以上所写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彩色复印件二份,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还需加盖其执业印章并签名,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及授权书(格式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1室报名。地址:莒县银杏大道和振东大道交汇处向东200米路北为民服务中心三楼。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①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③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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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①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②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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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莒县住建局官方网站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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