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交口县康城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8-16,截止日期:2017-08-24,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吕梁田家洼村村级活动场所工程谈判,所属区域:山西-吕梁-交口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交口县康城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HNSXZC-2017-0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交口县康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交口县康城镇人民政府田家洼村村级活动场所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报价人参与密封谈判。
项目名称:交口县康城镇人民政府田家洼村村级活动场所工程项目编号:HNSXZC-2017-017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1包:
报价人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 |
交口县康城镇人民政府田家洼村村级活动场所工程 |
1 |
76.23元 |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工期:90日历天。
4、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地点:交口县康城镇。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必须是项目经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副本);
(7)、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8)、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9)、开户许可证;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缴税凭证(报价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报价人缴纳税收);
(12)、省外企业须具有山西省省外企业入晋备案证;
(13)、投标人、法人、项目经理需出具检察院机关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告知函的出具单位应为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且日期在谈判公告发布之后谈判截止时间之前)。
(14)、针对企业及法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叁份,复印件需按顺序编排,原件审核后退还。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08月16日至2017年08月18日(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吕梁办事处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西崖底209国道润泽写字楼1层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谈判地址:
1、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4日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吕梁市离石区西崖底209国道润泽写字楼10层会议室
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上同,谈判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人:交口县康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交口县康城镇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93417984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南五巷晋瑞苑2-1-1101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8835803412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