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辽宁招标网 > 鞍山招标网 > 正文
辽宁海城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王石镇下沟村道路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7-08-18 18:15:5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辽宁-鞍山-海城 招标业主/代理:  海城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7.08.18 截止时间:  2017-8-24

摘要:本公告受海城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8-18,截止日期:2017-8-24,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鞍山王石镇下沟村道路工程谈判招标公告,所属区域:辽宁-鞍山-海城,所属行业分类:水电,招标代理: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海城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招标编号:17YMJZFCG046),开标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海城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王石镇下沟村道路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城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委托,对“海城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王石镇下沟村道路工程”(采购编号:17YMJZFCG046)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内容
工程规模:沥青道路总长1590.9,路面宽3,路基宽4,路肩宽度0.5
采购最高限价:425777.69
投标保证金:80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2017年9月6日开工至2017年10月16日竣工,工期40天。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须具备公路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报名方式及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报名方式。供应商登录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hcsggzy.com)注册帐号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成功后供应商须点击“打印报名单”,打印此回执单。
3、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18日-2017年8月22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获取时间:2017年8月18日-2017年8月22(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2、获取方式:供应商持报名回执单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海城市开发区希望宜城东10号)购买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费用: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回执单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同时要求携带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须提供供应商主管部门出具的情况证明原件以备谈判小组查验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采购公告发布
本采购公告在鞍山政府采购网、鞍山市财政局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内容不一致,以鞍山政府采购网站为准。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程序及要求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应当保密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事项。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质量要求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发出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之日。
3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提起投诉。质疑、投诉应按照先质疑后投诉的程序进行,未经过质疑的投诉事项,将不予受理。
4、经查实,供应商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
九、采购人、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人:海城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联 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0412-3156444
    址:海城市铁西开发区黄河路4号
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胡晓玉
联系电话:0412-3335558
    址:海城市开发区希望宜城东10号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8日

关键字:水电,辽宁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71-61311617 邮箱:zgazxxw@126.com 豫ICP备18030500号-4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