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安溪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8-18,截止日期:2017-09-08,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泉州安溪富源安置小区项目一期桩基检测,所属区域:福建-泉州-安溪县,所属行业分类:桩基,招标代理: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安溪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安溪施招(2017)071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安溪施招(2017) 071 号 | ||||||||||||||||||||||||||||||||||||||||||||||||
开标时间:2017-09-08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安溪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 | ||||||||||||||||||||||||||||||||||||||||||||||||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安溪施招(2017)07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富源安置小区项目(一期)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201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溪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拨款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安溪富源安置小区项目(一期)桩基检测; 2.2 建设地点:安溪县城厢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30960.4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9808.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152.46平方米),总占地面积26142.89平方米,总计容面积为109875.84平方米,最高高度为94.5米。桩基检测项目为一个合同段。 2.4 投资总额:28092.1342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抗压静载检测、抗拔静载检测、低应变检测、声波透射法检测;费用暂定580007元(实际检测费用按实结算),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桩基检测工程量清单; 2.6 检测周期:①检测工作应与施工各环节穿插进行,并以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前提。②检测单位接到委托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组织人员到达现场确认检测条件,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48小时内进场检测,每个单位工程的检测项目在现场检测完成后2天内提供检测结果,5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企业,并具有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或具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且必须具备本招标项目中各项检测项目所需的专项试验检测能力。(注:抗压静载检测、抗拔静载检测、低应变检测、声波透射法检测),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备案证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试验员岗位证书(至少具备静载、低应变、声波透射法检测岗位资格)且不低于中级技术职称; 3.3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检测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获取招标文件 4.1发售时间2017年 8 月 18日8:00至2017 年 8 月 22日18: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 5、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17:00时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达(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账号:35050165640709123456 开户行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账号:153300100100172923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元人民币(下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7年 9月 8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楼二层开标现场),逾期将不予接受。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投标报名回执,否则将不受理。招标人将于同一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检测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效的工程质量检测岗位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检测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检测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检测费用及组成 8.1招标人公布的估算的工程检测费用金额为580007元(实际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8.2 检测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6层,邮编:362400; 电 话:0595-26061738; 联系人:谢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605室,邮编:362400; 电话:0595-26009875, 传真:0595-26009875; 联系人:小黄。
交易中心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楼二层。
监督机构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
附件一 安溪富源安置小区项目(一期)桩基检测费用测算表
备注:1.本项目以固定单价承包,以实际完成数量为结算依据;检测项目若有变化(增减),对减少的检测项目,检测费直接扣除;增加的检测项目,检测费用另行协商; 2.检测项目经设计及建设单位确认后实施; 3.单价价格已包含了按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税费、设备运输及进出场费、搬运、吊装、检测现场与施工单位配合费等,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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