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8-30,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中法生态城蔡甸现代有轨电车试验线工程客流预测报告咨询二次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蔡甸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JZBWH-FW-2017059/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依据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编号J17080816-0712)要求,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受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中法生态城(蔡甸)现代有轨电车试验线工程客流预测报告咨询(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HJZBWH-FW-2017059/2。
2.2采购项目名称:中法生态城(蔡甸)现代有轨电车试验线工程客流预测报告咨询(二次)。
2.3采购内容:中法生态城(蔡甸)现代有轨电车试验线工程客流预测报告咨询(二次)。
2.4项目建设地点:武汉市蔡甸区。
2.5采购预算金额:45万元人民币,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
3.3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
3.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所在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招投标有关制度,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7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由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基本条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请供应商于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9月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宝丰路6号香溢大酒店七楼)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6日14时00分,地点为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 gov.cn)上发布。
七、供应商质疑及受理
7.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原件。质疑函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hjbidding2014@163.com。 受理质疑电话027-83310361。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7-69112958
采购代理机构: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宝丰路6号香溢大酒店7楼
邮政编码:430030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7-83310361
传 真:027-83603609
电子邮件:hjbidding2014@163.com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69845623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