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安市成功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9-26,截止日期:2017-10-11,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厦门新院区设计三次招标,所属区域:福建-厦门,所属行业分类:医院,招标代理: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安市成功医院,招标编号:南建标〔2017〕039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建标〔2017〕 039号 |
开标时间:2017-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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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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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南安市成功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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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安市成功医院 (招标人)的编号为南建标〔2017〕 039号(招标编号)的南安市成功医院新院区(设计)三次招标 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17〕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安市成功医院 ,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本院自筹解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南安市成功医院新院区(设计)二次招标 ; 2.2. 建设地点:南安市石井镇田东村 ;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4.88亩,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门诊医技楼、住院大楼、规划范围园林设计及附属配套设施;规划床位为300张(按二级医院的配置设计)。; 2.4. 投资总额估算:人民币 90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 2.5.2. 内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园林景观及附属配套设施、道路工程等;施工图设计还应包括消防设施工程、环境工程、园林景观等专业工程;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7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备已通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投标人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近5年内 (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医院项目或医疗相关项目,且规模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项目设计:①建筑面积不小于17000平方米;②造价7000万及以上;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获取时间:2017年9月25日8:00至2017年10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截止开标前登陆网站“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nazbcg.com/)和“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开标现场递交),招标图纸另计(如有需要,请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电话:13164899602)。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0月10日17: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所在地基本帐户以电汇、转帐的形式汇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 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一:35050165630700000591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五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2017年10月11日 10 时00分,提交地点为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费用 8.1. 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80%计取,工程设计费的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设计费结算价以设计施工图预算财政审核价为计费依据,若投资总额超投资总额估算(9000万元)则设计费以本次投标降点后最高限价做为设计费额),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本次中标费用包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审和设计等费用。 8.3.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安市成功医院 ; 地 址:南安市石井镇成功南路118号 ; 联系人:尹院长 ; 电 话: 15859563301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肖; 电 话:13164899602; 监督部门: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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