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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兴市紫霞山庄物管用房装饰工程;
2017-10-10 18:05:2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无锡-宜兴 招标业主/代理:  宜兴市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7.10.1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宜兴市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1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无锡宜兴市紫霞山庄物管用房装饰工程;,所属区域:江苏-无锡-宜兴,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宜兴市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编号:YXS201709011,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宜兴市紫霞山庄物管用房装饰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XS201709011 项目名称 宜兴市紫霞山庄物管用房装饰工程
标段编号 YXS20170901101; 标段名称 宜兴市紫霞山庄物管用房装饰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7年10月1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7年10月16日
公告信息

宜兴市紫霞山庄物管用房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电子网上投标)

编号:YXS20170901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紫霞山庄物管用房装饰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172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兴市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新街

2.2工程规模:对紫霞山庄小区物管用房按照不同功能进行装饰改造,主要功能包括阅览室、书画室、培训室、物管等办公室等,总改造面积2046㎡;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约120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1028日至2018125日,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装饰、安装工程等;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本公告要求;

3.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必须从信息库中获取编入电子投标文件,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4.6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

3.4.7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中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10 23 13 40分,地点为宜兴市陶都路125号招投标中心新大楼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176月至2017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4注册建造师证书(或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二级建造师已申请延续注册,但注册证书未盖章的,可提供发证部门的证明或官方网站证书有效期查询记录或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合格证;一级建造师提供注册证书,有效期不作要求。)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周年付至审定造价的80%,第二周年按合同约定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除外)。

7.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8.其它:

8.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1710 10日至20171016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 人:宜兴市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宜兴市环科园太平洋大厦

邮政编码: 214200         

联 系 人:芮先生         

      0510- 8707795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兴市紫竹东路105 

    编:  214200                    

联 系 人:   王女士                

    话:  0510-81717763            

20171010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区“宜兴市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宜兴市紫霞山庄物管用房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电子网上投标)

编号:YXS20170901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紫霞山庄物管用房装饰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172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兴市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新街

2.2工程规模:对紫霞山庄小区物管用房按照不同功能进行装饰改造,主要功能包括阅览室、书画室、培训室、物管等办公室等,总改造面积2046㎡;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约120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1028日至2018125日,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装饰、安装工程等;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本公告要求;

3.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必须从信息库中获取编入电子投标文件,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4.6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

3.4.7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中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10 23 13 40分,地点为宜兴市陶都路125号招投标中心新大楼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176月至2017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4注册建造师证书(或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二级建造师已申请延续注册,但注册证书未盖章的,可提供发证部门的证明或官方网站证书有效期查询记录或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合格证;一级建造师提供注册证书,有效期不作要求。)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周年付至审定造价的80%,第二周年按合同约定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除外)。

7.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8.其它:

8.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1710 10日至20171016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 人:宜兴市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宜兴市环科园太平洋大厦

邮政编码: 214200         

联 系 人:芮先生         

      0510- 8707795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兴市紫竹东路105 

    编:  214200                    

联 系 人:   王女士                

    话:  0510-81717763            

20171010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区“宜兴市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材料设备品牌承诺表.docx
评标细则.docx

关键字:工程,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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