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18,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武汉市东西湖区交通运输局107国道(东柏公路-额头湾立交)城市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东西湖区,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编号:DXHZC-2017-2502,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武汉市东西湖区107国道(东柏公路-额头湾立交)城市快速化改造
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J17092569-2502 计划生成备案单,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东西湖区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武汉市东西湖区107国道(东柏公路-额头湾立交)城市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项目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DXHZC-2017-2502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107国道(东柏公路-额头湾立交)城市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483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内容。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107国道(东柏公路-额头湾立交)城市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项目
(3)类别:服务
(4)用途:工程咨询
(5)数量:1项
(6)采购范围:编制武汉市东西湖区107国道(东柏公路-额头湾立交)城市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为编制成果文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初步勘察、测量、分析研究、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以及协助采购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
其中调查包含:一支沟至九支沟高架桥检测及评估报告。
其中专题包含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代理、土地产权勘测定界测量等。
(7)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工期:180日历天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报价)无效。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按财政部财库〔2011〕181号文执行。上述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和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表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与业绩要求)
(对投标人资质和业绩的最低限度要求)
资质与业绩 |
最低要求 |
资质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专业甲级资质和公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
业绩 |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城市快速路和1条一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工作。 |
表2 资格审查条件(诉讼和履约要求)
(对投标人诉讼和履约情况要求)
项目 |
要求 |
诉讼和履约 |
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投标人是否在2014、2015、2016年内未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因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受到处分且处于处罚期内。 3. 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应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注:1、投标人需提供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5年承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仅限桥梁检测及评估),联合体成员之一必须同时具备: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或者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⑵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10 月18 日至2017年 10 月25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逾期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一次性提交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参加现场资料审核。不按要求提交复印件或复印件不全且未盖公章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且保证复印件上二维码可扫描);
(3)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务中心综合招投标中心(东西湖吴家山二雅路海景大厦C区)/东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 楼1 号开标室
(二)时间:2017年 11 月7 日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务中心综合招投标中心(东西湖吴家山二雅路海景大厦C区)/东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 楼1 号开标室
(二)时间:2017年 11 月7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投标保证金规定
(一)缴纳金额:人民币肆万元(¥40,000.00)。
(二)相关要求
1、缴纳帐户信息
缴纳帐户: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
账号:1279056942109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处
2、缴纳截止时间:保证金以到达上列帐户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2017年11月7 日14 :00时止。
3、缴纳形式:实时电汇。
4、其他规定:
1)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专用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请在转帐凭证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用途(保证金)。
2)供应商将保证金的书面缴纳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3)缴纳截止时间点没有到账的、保证金的缴纳凭证未附在投标文件中的均为无效投标。
4)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款。
7.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1 日。
8.联系事项
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东西湖大道19号(四明路107国道南侧)
邮编:430040
电话:027-83230030
联系人:陈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邮政编码:430030
联系人:易先生、曾先生
电话:027-83608037、027-83608053
传真:027-83600777
中南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9.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
电话:027-83210041
10.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