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19,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生物信息红外肝病治疗仪等设备采购,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X[20170914]-291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采购计划编号:X [20170914]-2919
1.采购条件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生物信息红外肝病治疗仪等设备采购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批项目采购X[20170914]-2919号文件批准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业主和采购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采购内容
2.1 采购人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478号。
2.2 采购内容:共二个标段。不允许同一品牌或同一货物的制造商和经销商同时响应一个合同包。一供应商可响应一个或多个合同包,但最多只能成交一个合同包。
第一标段: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生物信息红外肝病治疗仪),共计1个。
第二标段:手术器械,(颈动脉内膜剥脱器械系列产品21件),共计1批。
2.3 供货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478号。
2.4 供货期:从合同生效至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时间30天(日历日),按采购人要求时间供货。
2.5 质保期:1年。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有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如果是经销商应有制造商授权书),经营范围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第一标段还需要纳入国家科技部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纳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诊疗设备推荐产品,纳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须提供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的近年财务审计报告(2016)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相关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6)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制造商和经销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供应商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接受响应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及谈判预备会议时间:
(1)接受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10月27日8:30至9 :00。
(2)报价截止时间(谈判预备会议时间):2017年10月27日 09:00。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谈判地点及谈判预备会议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五楼评标室。
8.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谈判保证金叁仟元(提交方式请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
9.本合同采购第一标段控制价18.8万元, 第二标段控制价25.8万元。
10. 联系方式
发包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478号
联系电话:86177703
联系人:叶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院内后楼三楼)
邮政编码:130061
联系电话:88567212
联 系 人:汪业永石春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