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19,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鞍山F1~F2上部除鳞集水管—Z6423.2.20.1.6.1.0,所属区域:辽宁-鞍山,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编号:AB20171019184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采购的AB201710191847:F1~F2上部除鳞集水管—Z6423.2.20.1.6.1.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710191847 2.项目名称:F1~F2上部除鳞集水管—Z6423.2.20.1.6.1.0 3.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需求一览表》及投标要求。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详见附件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朝阳钢铁集管公开招标采购相关要求一、对投标人资质的具体要求 1、资金状况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2、认证体系要求:质量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 3、投标方企业类型:生产企业。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 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钢铁企业集管业绩证明(合同及对应发票)。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朝阳钢铁使用现场(辽宁省朝阳市)及时服务、维修。 7、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提供投标方的企业(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2、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 。 3、供货业绩要求:提供钢铁企业集管业绩证明(合同及对应发票)。 4、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上述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上传三、投标说明 1、本次公开招标采取供方资格后审。 2、需求交货期:本次采购要求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60天 。 3、本标件付款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开发票挂账,承兑4个月或电汇10个月付款。 4、本次采购运输方式为汽运,运费由出卖人承担。货物由专车送到鞍钢集团朝阳钢铁公司仓储中心(辽宁省朝阳市西大营子朝阳钢铁公司院内)。 5、本标件设备要求质保期按技术协议执行无技术协议部分按1年执行 4.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纸介质投标需按下列要求提供,网上投标需在http://bid.ansteel.cn注册,并上传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bid.ansteel.cn下载)。 4.2.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认证证书、行业许可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2.3贸易型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原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复印件)。 4.2.4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表或上年度外部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2.5体现投标人整体实力和突出专长的企业概况。 4.2.6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对应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4.2.7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于2017-10-19 13:00:00至2017-10-26 08:30:00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bid.ansteel.cn),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10-26 08:30:00,网上投标在线提交。 6.4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网站客服0412-6736015、6736016 财务客服0412-67366308.联系方式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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