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竞争性谈判】2017年海关总署集装箱检查系统配套设备(LED显示屏)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区域: | 北京-东城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7.10.20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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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20,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东城区【谈判】2017年海关总署集装箱检查系统配套设备LED显示屏项目谈判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北京-东城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HG2017C3-03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就“2017年海关总署集装箱检查系统配套设备
(LED显示屏)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2017年海关总署集装箱检查系统配套设备(LED显示屏)项目
二、项目编号:HG2017C3-032
三、采购内容: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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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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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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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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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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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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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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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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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指定业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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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文件第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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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价人必须对包号1中的所有品目内容进行报价, 不得拆分,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四、预算金额:170万元
五、★竞争性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从采购人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
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报价。
5、针对同一包,一个报价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报价文件或报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其他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仅当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须提供),监狱企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六、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递交相关信息
(一)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20日8:00-17:00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2、地点: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博物馆510室)。
3、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竞谈文件(自带U盘拷贝)。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送达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单位派代表出席项目会议。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会议室(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博物馆5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请于项目谈判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递交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相关信息: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博物馆5层
邮政编码:100730
电 话:010-65194579
联 系 人:乔丽
开户名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账 号:1100 1059 2000 5910 8022
开 户 行:建行北京东方广场支行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19日
关键字:设备,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