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宁夏-银川 | 招标业主/代理: | 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7.10.24 | 截止时间: | 2017-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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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25,截止日期:2017-11-14,公告主要内容为:宁夏银川六盘山分公司330kV安彩一线线路消缺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宁夏-银川,所属行业分类:电力行业,采购业主: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序号,开标地点: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宁夏银川市宁安大街富安西巷2号写字楼),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六盘山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宁夏海原县
2.2 项目概况:330kV安彩一线线路铁塔鸟窝清除、均压环更换、铁塔基础护坡等缺陷处理。
2.3 服务内容:
2.3.1 对统计的57处鸟窝采取人工蹬塔作业对鸟窝进行清理,将拆除的鸟巢、树枝等现场进行处理,防止鸟类反复筑巢。
2.3.2 清理鸟窝时对线路三相均压环一并进行检查,并对鸟类筑巢的铁塔优先增加防鸟刺及驱鸟器。
2.3.3 对60 基铁塔约5000枝防鸟刺进行安装。
2.3.4 对工程量清单中脱落均压环重新采用防松螺栓进行紧固,并对倾斜均压环进行调节;若检查均压环损坏则进行更换。
2.3.5 对原铁塔基础护坡坍塌和基础冲刷严重的4处基础砌筑护坡进行缺陷处理。
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必须提供下列资格条件中列明的文件(复印件)。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c.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d.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e.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f.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5)近3年内不存在合同违约、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的情况。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专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if !supportLists]-->(2)<!--[endif]-->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if !supportLists]-->(3)<!--[endif]-->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建设或运维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3.2 业绩要求
投标方近3年来具有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建设或运维业绩不少于3项。
上述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资料。
3.3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3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请按4.2规定时间,将公司资质电子版及投标回函(见附件,投标回函以PDF格式发送(盖单位公章),并保证与公告附件格式一致)发至931235635@qq.com邮箱。投标人通过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入网申请后,联系招标人索取招标文件,招标人将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任何以其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均视为无效投标人。
4.2 公司资质、投标回函提交期限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7年 10 月 3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超期视为无效。
4.3 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
名称 |
标书费(元) |
1 |
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六盘山分公司330kV安彩一线线路消缺施工招标文件 |
0元 |
4.4 请各投标人使用电子邮箱递交公司资质电子版及投标回函时,在邮箱主题及正文中写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及投标项目名称(如“XX单位+XX项目”,项目名称可简称),并署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推荐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 11 月14日09:30,开标地点: 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宁夏银川市宁安大街富安西巷2号写字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 上发布。
7.供应商入网流程
7.1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成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网络会员(已经是会员的不必再次注册),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7.2 非会员如需申请入网请联系招标人予以推荐,联系人:马媛 ,联系电话:0951-7652057。入网咨询困难,请与客服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客服:18610999957。
7.3 投标人投标申请成为会员后,经招标人确认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下发于投标人。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六盘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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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富安西巷2号写字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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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马 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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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51-7652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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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931235635@qq.com
附 件:
投 标 回 函 致: :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看到贵公司关于 项目招标公告。 经商,我单位决定:□参加 □不参加 该工程项目投标。 我单位购取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随时按照如下联系方式与我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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