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02,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鄂州鄂州市城市管理局城管制式服装采购项目,所属区域:湖北-鄂州,所属行业分类:服装,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 鄂州市城市管理局城管制式服装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备案号:鄂州财采计备[2017]XM3496号,采购人为 鄂州市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采购预算:59.2658万元;
采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完毕;
采购范围:本次共采购执法制式服装及配套标志共121套,其中其中男式88套、女式33套,
每套包含:大檐帽(卷檐帽)、大檐凉帽(卷檐凉帽)、布面栽绒防寒帽、春秋常服、春秋常服配套衬衣、冬常服、春秋茄克式执勤服、冬茄克式执勤服、夏装制式衬衣(短袖)、夏装制式衬衣(长袖)、单裤、防寒大衣短款、单皮鞋、皮凉鞋、棉皮鞋、标志标识(详见采购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或2016 年财务报告;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任意一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及供货能力,(供应商须为货物的生产制
造厂商)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3、供应商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月往上推36个月)以来承担过类似采购项目,金额50万元以上
一例;
3.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
为记录;
3.5、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
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
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
的期限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下同)(0711-3258370)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采购项目的采购内容);
(4)供应商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供应商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月往上推36个月)承担过类似采购项目且金额50万元以上业绩一例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6)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原件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
(8)《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第2项原件及其它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
4.2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壹仟元整(人民币)。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11月22日上午9:30时前到账。
5.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单位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北省鄂州市农行国贸支行
帐户:17615101040002480
行号:103531061517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7年11月22日上午8:30-9:30时提交至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由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6.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日。
7.2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
7.3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69号
联系人:陈爱荣 联系电话:0711-3891713
8.2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
联系人:王子烜 联系电话:0711-3215839/13098389579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