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春市华方佰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2-07,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华方?状元府一期1号至14号楼工程,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春市华方佰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编号:DJZB2017-31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华方?状元府(一期)1号至14号楼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JZB2017-3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方?状元府(一期)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华方佰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方?状元府(一期)1号至14号楼工程
2.2项目概况:华方?状元府(一期)1号至14号楼,共计十四栋单体,建筑面积为120322.11平方米,层数(最高)17层,高度(最高)51.85米。
2.3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01月24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工期共:342日历天。
2.6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4〕35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07日至2017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报名窗口)报名。报名时被授权人须持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外阜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且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应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报名后被授权人持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报名合格证明到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购买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0元/套,退还时返还押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17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华方佰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泰来街1528号
联系人:翟洋
电 话:1313447491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8779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