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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工人文化宫安全隐患改造工程(内部装修、消防改造)监理
2017-12-15 12:50:2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吉林-长春 招标业主/代理:  长春市工人文化宫/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7.12.1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长春市工人文化宫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2-15,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安全隐患改造工程内部装修、消防改造监理,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春市工人文化宫,招标编号:JLZQH-ZB-2017593FW,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春市工人文化宫安全隐患改造工程(内部装修、消防改造)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QH-ZB-2017593FW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工人文化宫安全隐患改造工程(内部装修、消防改造)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工人文化宫。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装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工人文化宫安全隐患改造工程(内部装修、消防改造)监理。

2.2工程概况:装修面积为15309.95平方米。

2.3工程地点:长春市工人文化宫。

2.4 招标范围:施工及施工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 计划监理服务期: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9月30日(该期间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届满之日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人员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总监理工程师1人并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三年(2014、2015、2016)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业绩。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其他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1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造价人员1人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无在建承诺(长春市本地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在《长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自行打印的《无在建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及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时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4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2015、2016)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联合体投标的,只须联合体成员中的一方满足业绩要求即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5、2016)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8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等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工人文化宫

联系人:李春雨      王治生

联系电话:0431-85832828 ,135786558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人:孙英男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关键字:监理,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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