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2-20,公告主要内容为:西宁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盐酸、氢氧化钠采购”竞价公告,所属区域:青海-西宁-大通县,所属行业分类:电力行业,开标地点:具体地点详见谈判文件,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对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盐酸、氢氧化钠竞争性谈判工作信息进行公开发布。本次竞争性谈判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项目法人: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
二、谈判内容: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盐酸、氢氧化钠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概况:
4.1 项目名称: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盐酸、氢氧化钠采购
4.2 谈判范围:
4.2.1 数量:盐酸:600吨,氢氧化钠:480吨(1年估算用量,12个月运行期间需连续供货,以实际用量为准)。
4.2.2供货地点: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宁张公路距离西宁市区31公里处)。
五、合格谈判人应具备的条件
谈判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具备注册资本金在100万以上的企业。
2. 谈判人应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3. 谈判人若为制造商,应出具《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若是委托第三方,需提供委托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供货意向,需提供与承运单位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委托运输意向等相关合同、运输单位人员车辆有效期内各种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
若为经销商,除提供相关生产厂家行业生产要求的资质合法证件内容及合法经营资格证件外,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机构的,需提供委托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供货意向,需提供与承运单位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委托运输意向等相关合同、运输单位人员车辆有效期内各种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并提供与制造厂商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合作协议文件。
4. 谈判人需提供由第三方有资质化验机构提供的生产厂家盐酸、氢氧化钠的正式化验报告,要求满足相关技术要求;谈判人必须满足年度盐酸、氢氧化钠生产或销售1500吨以上能力,必须具有从事盐酸、氢氧化钠生产或销售服务3年以上,并提供盐酸、氢氧化钠运输的方式和运力证明文件。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项目法人行贿等廉洁问题。谈判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谈判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 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谈判项目的供货需要,并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7. 在承接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业务中,没有出现谈判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没有产生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8.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与谈判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
六、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
2.公告时间:2017年 12 月18日至 12月22日。
3、索取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谈判文件的获取:
1、索取文件地点: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可以电话索取。
2、索取谈判文件时,请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电话索取请发传真件。
九、谈判文件的提交
9.1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7日止;
9.2提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计划部;
9.3谈判时间:2017年12月27日;
9.4谈判地点: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
9.5上述日期与时间若有变动,以书面通知为准。
9.6纸质版谈判文件现场递交至开标地点:具体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9.7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项目法人: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宁星电话:0971-2738033手机:13997236153
电子邮箱:ningxing-zhou@chdoc.com.cn
2、廉政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璇
联系地址: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0971-2738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