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青浦公用事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2-24,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青浦区青浦区第三方液化气安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青浦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青浦公用事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青浦区第三方液化气安检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具有燃气安装维修许可证,长期从事户内燃气设施安装维修工程。3.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80万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3.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区第三方液化气安检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207-059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8-z9966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青浦区12万液化气用户进行检验,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青浦区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合同约定服务
7、采购预算金额:18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80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2-24 12: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3-02 12: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2、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 具有燃气安装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须在2018-2-24至2018-3-02(北京时间09:00-15: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至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富绅中心(东楼)17F18室,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投标单位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2-24 12:00:00至2018-03-02 12: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3-16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3-16 14: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青浦公用事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81号 | 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富绅中心东楼1718室 | |
邮编:201700 | 邮编:201700 | |
联系人:孙佳宁 | 联系人:李化龙 | |
电话:59720122 | 电话:15121088327 | |
传真:59720122 | 传真:566555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