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3-06,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沈阳沈阳地铁十号线工程(丁香公园-张沙布)大屏幕系统集成,所属区域:辽宁-沈阳,所属行业分类:系统集成,招标代理: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采购业主: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101012018011489110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1010120180114891102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沈阳地铁十号线工程(丁香公园-张沙布)大屏幕系统集成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地铁十号线工程(丁香公园-张沙布)大屏幕系统集成 2、招标单位: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阳市 4、资金来源:资本金30%,自筹70% 5、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范围为沈阳地铁十号线工程(丁香公园-张沙布),包含并不限于滂江街控制中心、桑林子车辆段和丁香湖停车场。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招标方式,投标人必须提供但不限于整个大屏幕系统设备(含软件)、管线材料、备品备件、测试设备、仪器仪表和维修维护工具等的提供、技术资料等供应;提供工程实施协调、设计联络、设计配合、采购、制造、出厂检验、包装、运输、保险、清关、雇用外贸代理、交货、装卸(含二次搬运)、仓储、保管、安装、成品保护、培训、测试、试验、调试、综合联调、开通、各项验收、试运行、设备性能确认、试运营以及上述过程中的协调、质量保证期内缺陷的纠正、维护等的具体规定及要求。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大屏幕显示系统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出厂检验、运输、仓储、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培训、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质保期等供货及服务。 投标人负责在既有控制中心、新建控制中心、既有车站、新建车站、既有区间、新建区间施工,在既有线的任何操作均须满足既有线运营管理部门的要求,不得因本线施工、调试导致既有线发生故障。 详细内容请见“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6、质量标准:合格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8、计划工期:2018年5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安装和服务的企业; 2.2投标人应为大屏幕系统设备制造商或集成商。若投标人为集成商,须取得大屏幕系统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并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的服务承诺函; 2.3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以上已完成国内具有集中监控功能的大屏幕DLP显示系统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额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用户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有效页复印件); 2.4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2016年)不得连续两年出现财务亏损; 2.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凡有意报名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6日~2018年3月12日8:30~16:30,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8年3月6日~2018年4月17日8:30~16:30,到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4月18日10:00时。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联系人: 王嫣嫣 电 话:(024)24082122-3823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1112室 邮 编:110014 联系人:时光 电 话:024-83961750-808 传 真:024-83963056 邮 箱:121479125@QQ.com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