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营口市中心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3-30,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营口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辽宁-营口,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代理: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营口市中心医院,招标编号:CMEETC-187XP114BB03/01,招标文件售价:¥,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内容
医疗设备采购 预算23,432,000.00元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五)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六)投标人须为制造厂商或者制造厂商代理商;
(七)投标人或制造商在中国境内设有专业维修站或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营口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营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营口市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营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8年 04月0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邮购须另付每包每套5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或电汇。如采用电汇方式,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准确地核实投标人的标书款是否到账,投标人应在电汇汇款附言里依次注明:“项目编号+标书款。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3日 09: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营口理工学院南侧,营口市行政审批局楼上),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营口市中心医院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联系人:刘女士(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