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如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4-1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如东县新店镇2018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7标段,所属区域:江苏-南通-如东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如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E320623034000001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如东县新店镇2018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6230340000012 | 项目名称 | 如东县新店镇2018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06230340000012001007 | 标段名称 | 如东县新店镇2018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7标段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8年4月1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8年4月28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如东县新店镇2018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7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新店镇2018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已由如东县人民政府以东政办发〔2017〕15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镇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如东县新店镇。 2.2 工程规模:共计11条道路:新顾线、新园路祝套段、新曹线、新三线孙桥段、新东线、深孙线孙桥段、新三线双虹桥段、新弯线、虹桥路、方根路、通园路汤居段。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工程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维护。 2.4 标段划分:分为九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2.5 各标段工期要求:标段1-9的工期要求均为10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标段合同估算价:见上表。 2.8 其它:本工程共九个标段,投标人可以投所有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八标段→九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开评标和确定中标候选人,已开出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如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时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7其它要求: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或自“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打印的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自本工程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计分法确定中标人,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并通过上级验收合格,在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支付应付款的40%,在验收合格满两年并经审计确认后,支付应付款的3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三年并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8/4/18起。 6.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后获取,本工程资料费用为人民币250元整/标段。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9时0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3开标须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1、CA加密锁和普通光盘(或U盘);2、投标保证金入账凭证;3、投标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 7.4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若为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新店镇 地址: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413室 联系人:丛小平 联系人:王普瑞 电话:15996681199 电话:18036193396 传真:/ 传真:0513-87690668
附件: 评标方法前附表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如东县新店镇2018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7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新店镇2018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已由如东县人民政府以东政办发〔2017〕15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镇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如东县新店镇。 2.2 工程规模:共计11条道路:新顾线、新园路祝套段、新曹线、新三线孙桥段、新东线、深孙线孙桥段、新三线双虹桥段、新弯线、虹桥路、方根路、通园路汤居段。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工程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维护。 2.4 标段划分:分为九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2.5 各标段工期要求:标段1-9的工期要求均为10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标段合同估算价:见上表。 2.8 其它:本工程共九个标段,投标人可以投所有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八标段→九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开评标和确定中标候选人,已开出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如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时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7其它要求: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或自“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打印的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自本工程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计分法确定中标人,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并通过上级验收合格,在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支付应付款的40%,在验收合格满两年并经审计确认后,支付应付款的3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三年并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8/4/18起。 6.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后获取,本工程资料费用为人民币250元整/标段。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9时0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3开标须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1、CA加密锁和普通光盘(或U盘);2、投标保证金入账凭证;3、投标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 7.4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若为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新店镇 地址: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413室 联系人:丛小平 联系人:王普瑞 电话:15996681199 电话:18036193396 传真:/ 传真:0513-87690668
附件: 评标方法前附表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