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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昌都市农村公路整体总承包项目第六标段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2018-05-07 17:15:4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西藏-昌都 招标业主/代理:  昌都市交通运输局/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05.0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昌都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5-07,公告主要内容为:西藏昌都昌都市农村公路整体总承包项目第六标段施工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西藏-昌都,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昌都市交通运输局,招标编号:TZC-CDGL-201800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昌都市农村公路整体总承包项目第六标段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ZC-CDGL-2018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市农村公路整体总承包项目第六标段施工招标由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农村公路整体总承包项目招标方案的批复》[2017] 365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昌都市交通运输局。现对该项目施工第六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项目计划工期及开工时间在单个项目补充施工合同中约定。
2.2标段划分:

标段序号
县区名称
标段所在地
项目建设法人
施工
六标段
丁青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丁青县
丁青县人民政府

2.3 质量目标要求:本次招标各标段所有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信誉良好的国有企业;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与所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财务能力,注册资本金20000万元及以上,企业已在昌都市注册落地或承诺在中标后在昌都注册落地成立独立核算的项目管理公司
区外国有企业整体总承包总承包人近3年(2015年1月-2017年12月)内每年独立承担过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公路工程(包括路基及路面)项目(非联合体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西藏自治区内国有企业近3年(2015年1月-2017年12月)内每年独立承担过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公路工程(包括路基及路面)项目(非联合体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上述业绩信息可在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进行核查,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所有标段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的公路工程项目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小于2亿元人民币、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投标人在中标后,需在中标标段所在地成立项目管理管理公司,其最低人员配置需满足工程项目实施需要,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和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从事公路工程施工10年以上;区外国有企业投标人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担任过五项及以上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西藏自治区内国有企业投标人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担任过两项及以上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从事公路工程施工10年以上;区外国有企业投标人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担任过五项及以上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西藏自治区内国有企业投标人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担任过两项及以上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工程施工的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
投标人必须提供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应具备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若不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必须委托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组建工地试验室)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验资报告或委托协议书)。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以及备选人)(须提供注册于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的证明材料)应持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8年以上经历;区外国有企业投标人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以及备选人)担任过五项及以上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西藏自治区内国有企业投标人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以及备选人)担任过两项及以上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3.2  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人员和业绩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所附业绩一致,不得调整,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  项目管理公司其他人员配置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人员配置为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  对首次参与西藏自治区公路项目建设的投标人,须获得2016年度交通运输部或2016年度交通运输厅A级以上信用等级,方可参与投标报名。
3.7  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3.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3.9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第二、三名为备选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57日至20185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1000分至1200分,1530分至1730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区外企业资质证书可携带彩色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工地试验室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验资报告或委托协议书)原件、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公告第3.1款所要求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人员相关证书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报名审核后,再将以上资料按照报名现场要求顺序胶装成册),到昌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的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关联企业情况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5.2  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凭报名时获取的编号卡,于20185121000分至1200分,1530分至1730分在昌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528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昌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http://www.xzcs.gov.cn/)、昌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都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昌都市嘎东街社区西路379号
邮政编码:854000
联系人:何先生 
传    真:0895-482691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昌都西路邦达街社区
邮政编码:854000
联系人:晏先生
电    话:18908229855
                                               2018年5月7日
 

关键字:公路,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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