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平阳县麻步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5-09,截止日期:2018-,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温州麻步镇专用电动巡逻车采购[]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温州-平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平阳县麻步镇人民政府,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关于麻步镇专用电动巡逻车采购的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阳县麻步镇人民政府委托,就麻步镇专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编号:PXCG2018050808
二、采购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见采购文件要求)
麻步镇专用电动巡逻车采购(三排座2辆,双排座1辆),本次采购预算 18万元;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供应商须为车辆制造商或经销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集中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布的时间和地点:
2018年 5 月 8 日至2018年 5月 16 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均可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每份)
报名地点: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
供应商报名时应出示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五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公司简介及售后服务网点介绍;
4、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机构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5月 16 日 下午14:30
六、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
七、报价开始时间:2018年 5 月 16 日 下午14:30
报价地点: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
八、报价保证金及保证金账户(未按规定交纳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报价保证金 3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账户: 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鳌江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173270170
九、其他事项
保证金交纳日期:要求2018年 5 月 15 日 下午14:30前到帐。(报价保证金不接受递交现金)。供应商汇保证金时注明“麻步镇专用电动巡逻车采购保证金”。
采购人或其委托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阳县麻步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阳县麻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958906619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点: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
联系人:翁女士
联系电话:18875820099纪委网550099
联系传真:0577-6368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