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章韶山市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湖南-湘潭-韶山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8.7.3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7-04,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湘潭第一章韶山市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湘潭-韶山,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编号:XTJS20180027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TJS201800277
招标编号:XTLW-201806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韶山市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由韶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韶发改审批[2017]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韶山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韶山市友谊桥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韶山市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内,S208省道西侧。
2.3 规 模:项目占地31.63亩,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为12000m3/d,其中一期(2017-2020年)6000 m3/d,二期(2021-2025年)6000m3/d;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A2/0生物池、二沉池、机械混合絮凝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系统等。项目总投资4258.90万元。
2.4 工期要求:145日历天(暂定)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2.7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拾万元整。
5.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3、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5.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 2018年7月3 日 ~ 2018年7月9日 17时00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年7月23日9 时00分,地点为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分别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
关键字:污水处理,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