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山东-济南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8.07.31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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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8-03,公告主要内容为:济南山东高速2018年度生产用车集中采购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东-济南,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招标编号:sdgsjzcg201806-2),招标文件售价:600,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gsjzcg201806-2)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高速2018 年度生产用车集中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231 万元,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厢式货车2 辆,皮卡车34 辆,清障车17 辆,沥青运输半挂车牵引车头18 辆和罐体挂车18 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厢式货车; (005)罐式运输半挂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厢式货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厂商、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所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通过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在公告有效期内。
1.投标人若为设备生产制造商,还应具备:
(1)具备有效的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2)投标人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按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及以上;
(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财务状况良好,2017 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2.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的,应具备:
(1)投标人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财务状况良好,2016 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4)业绩要求:要求近3 年(2015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投标同类车型的销售业绩达到30 台及以上(需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以签订时间为准)。
(5)具备生产商的有效授权或授权经销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其中合格生产商应具备: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按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及以上;
3)具备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投标人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
(5)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经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005 罐式运输半挂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厂商、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所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通过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在公告有效期内。
1.投标人若为设备生产制造商,还应具备:
(1)具备有效的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2)投标人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按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及以上;
(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财务状况良好,2017 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2.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的,应具备:
(1)投标人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财务状况良好,2016 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4)业绩要求:要求近3 年(2015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投标同类车型的销售业绩达到30 台及以上(需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以签订时间为准)。
(5)具备生产商的有效授权或授权经销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其中合格生产商应具备: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按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及以上;
3)具备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投标人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
(5)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经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 年07 月31 日 09 时00 分到2018 年08 月07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凡具备投标资格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7 月31 日至2018 年8 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4 时0 分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到山东高速大厦(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 号)2018 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也可于2018 年8 月7 日16时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60.208.119.114:9001/cpeplatform/good/toAdd.action)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通过报名审核并缴纳标书费到指定账户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08 月13 日 09 时3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 号山东高速大厦20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08 月13 日 09 时3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 号山东高速大厦20 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每个投标人均可对上述2 个包件进行投标,可中标2 个包件。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标书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将标书费用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对公账户,并备注投标人单位简称及所投包件号。已购买第一次招标中相同采购包件的投标人,可以报名并免费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8 年8 月13 日8 时30 分,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 月13 日9 时3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20 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 号山东高速大厦2018 室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531-89250228
电子邮件:sdgsjz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