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枣庄市薛城区巨山街道筹备工作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8-0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枣庄薛城凤鸣湖派出所主楼配房安装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山东-枣庄-薛城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枣庄舜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枣庄市薛城区巨山街道筹备工作委员会,招标编号:XZC2018-HW-7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有生产或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和服务能力,能够及时提供售后服务支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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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需求(见附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8年8月2日9时0分至2018年8月8日16时 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枣庄市薛城区武夷山路枣庄国际大厦6楼
3.方式: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会议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4.售价: 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 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8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 8月13日13时00分至 2018年8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薛城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会议室(薛城泰山南路西侧,薛城民政局北邻)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年8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薛城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会议室(薛城泰山南路西侧,薛城民政局北邻)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宋先生 联系方式: 15621830788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
附件:采购文件
发布人:枣庄舜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