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08,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十堰丹江口经济开发区东环工业新区PPP项目,所属区域:湖北-十堰-丹江口,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本项目编号为:,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丹江口经济开发区东环工业新区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丹江口经济开发区东环工业新区PPP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丹江口经济开发区东环工业新区PPP项目已由丹发改工交【2018】15号文件批准建设,并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授权主体为丹江口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即招标人为丹江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丹江口经济开发区东环工业新区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项目编号本项目编号为:DJKYC-20181108
2.3项目概况根据《丹江口经济开发区东环工业新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宄报告》,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558668.95㎡ (折6838亩),分为“四园二区”进行建设。其中:白果树沟片区600亩、金家湾化工片区975亩、 商业商贸服务区400亩、农产品加工园区1713亩、生活服务功能区300 亩、新能源新材料园区2850亩。
(1)建筑
项目总建筑面积477000.00㎡,其中:新建科技孵化厂302000.00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片区123000.00㎡,5层框架结构;上张沟农产品加工片区129000.00㎡,2层钢结构;金家湾化工片区50000.00㎡,2层钢结构);新建创业服务指导中心50000.00㎡ (其中:新能 源、新材料产业片区25000㎡;上张沟农产品加工片区25000㎡),5 层框架结构);新建物流园办公楼5000.00㎡(上张沟农产品加工片区),5层框架结构;新建仓库及配套站房100000.00㎡,轻钢结构;建设配套住宿区10000.00㎡, 4层框架结构;建设配套商业区10000.00 ㎡(上张沟农产品加工片区),3层框架结构。
(2)土地平整
1)土地拆迁2088亩,其中:白果树沟片区600亩、金家湾化工片 区275亩、商业商贸服务区400亩、农产品加工园区513亩、生活服务 功能区300亩。
2)场地平整3638亩,其中:白果树沟片区600亩、金家湾化工片 区575亩、商业商贸服务区400亩、农产品加工园区513亩、生活服务 功能区300亩、新能源新材料园区1250亩。
3)土地报批5238亩,其中:金家湾化工片区475亩、商业商贸服 务区400亩、农产品加工园区1713亩、生活服务功能区300亩、新能源 新材料园区2350亩。
(3)配套基础设施
项目配套建设道路面积459338.10㎡、绿化面积50000.00㎡,以及给排水、供电、综合管网等市政配套509338.10㎡。
2.4项目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16775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702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883.49万元(含土地拆迁、场地平整、土地报批,不含土地出让费用),预备费6208.53万元,建设期利息19630.38万元。项目总投资额以最终竣工决算审计结果的确定。
2.5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10年。
2.6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整体采取PPP的模式,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进行运作。
3.招标需求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由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成立项目公司,其中政府出资代表股权比例为10%,中选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90%。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中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的经营权、使用权、收益权及设施等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指定机构。
4.供应商资格要求4.1资质要求4.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章公章);
(2)供应商可以为单一法人,也可以为联合体。单一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成员应是依法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4.1.2 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2财务要求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经营状况良好。具体如下:
4.2.1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牵头人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5%,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15亿元。
4.2.2 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各方须提供企业2017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新成立公司可提供主要股东上一年的财务报告)。
4.2.3 截止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可用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应提供金融机构资金证明)。
4.3业绩要求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具有园区开发项目施工经验或投资或运营经验,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同个项目施工、投资或运营业绩为同一个业绩)。
4.4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5信誉要求4.5.1 截止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如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或违法记录,提供无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的企业承诺书);
4.6其他要求本次资格预审 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
(2)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约定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移交等责权主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中标后,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接受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可以是施工方、运营方或投资方其中的任何一种。
5.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报名方式供应商可在 2018 年 11 月8 日起,至2018 年 11 月 14 日止(上午8:30分—12:00分;下午14:30分—17:30分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江口市车站路40号)凭相关资料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若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6.2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3其他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09时00分止,地点为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地址:十堰市丹江口市右岸水都大道38号孵化器办公大楼二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媒介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丹江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19-5521956 15972594595
地 址:丹江口市水都大道孵化器办公楼6楼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719-5536969 13636185187
地 址:丹江口市车站路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