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23,公告主要内容为:通辽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承租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内蒙古-通辽,所属行业分类:电力行业,招标代理: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招标编号:GDCX03-FJZB18-0781,招标文件售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承租(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03-FJZB18-0781(01-01)
日 期:2018年11月22日
1.1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上发布。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承租已获批准,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基本情况
1.3.1 招标范围
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至乌拉盖管理区锡林河家园的职工通勤正常工作日按每日往返7个班次运行,节假日按甲方下达的派车计划安排班次。运输路线及时间按甲方要求执行,正常行驶的往返运输距离为100公里,绕道行驶或临时用车的往返运输距离以实际测量经双方确认后的运距为准。甲方因实际需要长期增减班次的,减少车次应在收到通知当日内完成班次调整,增加车次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完成车次调整。
运输路线及时间如下:
早6:30,1个班次,由锡林河家园至招标人综合办公区和生产办公区;晚16:30,由招标人综合办公区和生产办公区至锡林河家园。
早7:30,4个班次,由锡林河家园至招标人综合办公区和生产办公区;晚16:30,由招标人综合办公区和生产办公区至锡林河家园。
上午9:30,1个班次,由招标人综合办公区和生产办公区至锡林河家园;下午14:00,由锡林河家园至招标人综合办公区和生产办公区。
晚22:30,1个班次,由锡林河家园至招标人综合办公区和生产办公区;次日凌晨00:30,由招标人综合办公区和生产办公区至锡林河家园。
如招标人在承租期限内需用车去往霍林河、通辽、锡林浩特等地,乙方须合理安排用车,保证甲方在正常通勤用车的前提下完成甲方安排的用车任务。
1.3.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4.3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通勤车承租项目 |
1、投标人须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有客运或旅行车租赁或包车客运服务项目。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近三年1个及以上通勤车承租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须至少配备7辆自有车况良好、在2012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47座及以上封闭式空调车,每辆车配备1名司机,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车辆行驶证和司机A1驾驶证扫描件。 5、投标人提供的车辆须具有完备的车损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100万元及以上/座座位险,须提供相应的保险单扫描件。 |
备注:1、空调车客车购置时间以投标人提供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
2、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含有项目重要信息: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买方名称、卖方名称、服务范围、签字盖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判断业绩的起点时间。关于近xx年业绩中的“近xx年”的定义: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倒推xx年(只精确到月份)。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2日 09:00起-2018年11月30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服务期限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通勤车承租项目 |
|
2500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 |
GDCX03-FJZB18-0781/01 |
200086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 09:3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400-010-4000)。
1.1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 09:30,地点为: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
1.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3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4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平台上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保证金移交、退还以此为准。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如需填写支行请填写:北京西单支行)
帐 号:“投标人提交保证金信息后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1.15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1.1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
邮 编: 026321
传 真: 0479-3456996
联 系 人: 曹争 张晖妍
电 话: 0476-3328460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
邮 编: 102209
电 话: 4000104000-1-8149
邮 箱: wsshrda@163.com
联 系 人: 孙浩然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新能源研究院10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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