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的公示(12)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2-11,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西宁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青海-西宁,所属行业分类:铁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的公示(12)
根据公司投资计划和项目要求,对以下物资设备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采购的内容及方式如下:
1.公示内容
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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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物资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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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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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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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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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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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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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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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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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机车统计信息系统》和《前端数据采集处理子系统》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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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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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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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机车统计信息系统》和《前端数据采集处理子系统》由武汉市三环电脑技术有限公司开发、运维,经原铁道部技术审查通过,由铁路总公司发展和改革部统一全路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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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三环电脑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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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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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示期自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
1.3.在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书面形式反馈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所。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公示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09: 00 时至 11:30下午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五楼509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另外准备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及标书费缴费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无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2.2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到现场购买标书,且在购买标书前将相对应的标书费以公对公转账的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内,不接受现金。
2.3缴费须知:投标厂家在转账汇款时请将标书费、保证金和中标后所交的交易服务费逐笔逐项注明所参加项目的完整具体招标编号和包件编号,否则不予受理。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
12月
21日上午8时00分至 9 时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
12月
21日上午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8年
12月
2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六楼)。
3.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cgpt.qztlgs.com)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cgzs.95306.cn)
5. 联系方式
5.1 招标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五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971-7192039
传真:0971-7192024
6. 其他
6.1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公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招标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一家支行及以上级银行开具。招标人不接受增加招标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如果投标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投标保函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利,投标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的,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建议铁路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实施处罚。
6.2凡参加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的所有厂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行下载。参加投标时将裁判文书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首页,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6.3银行信息:
6.3.1开户名称:西宁天路铁道物资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63001453637050010712-416
开户银行:西宁市建行铁路支行
6.3.2电子转款请用如下方式:
开户名称:青藏铁路资金结算所
账号:63001453637050010712
开户银行:西宁市建行铁路支行
(备注或用途中注明-416户)
6.4《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2018年12月10日
关键字:铁路,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