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1-09,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管局第七层办公室装修工程项目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编号:ZJJAC20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管局第七层办公室装修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东湖高新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J19010714-0015),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管局第七层办公室装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JJA C2019-509
(二)项目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管局第七层办公室装修工程项目
(三)采购预算:56.1697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办公室装修工程
(3)类别:工程
(4)数量:详见清单
(5)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采购预算:56.16978万元
(7)工期:50个日历天
(8)质保期:装修两年,防水五年,其它符合国家标准
(9)其他:/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
4、磋商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证件齐全(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供应商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所拟派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执业资格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为该项目投标单位)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经济处罚承诺书,若本项目中标,只承担本工程施工管理经济处罚承诺书和无不良行为经济处罚承诺书,以及劳动合同、身份证、社保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须社保主管部门盖章);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二代身份证、上岗证、劳务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须社保主管部门盖章);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二年的,提供自其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年度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须社保主管部门盖章);
6、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采购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1月9日起至2019年1月1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汉阳龙阳大道人信汇6号楼1726室)。
(三)获取要求:符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复印件不全、未盖公章或未按要求装订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4、不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将被采购人拒绝,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发现或被举报证实供应商报送资料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1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二)时间:2019年1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周美琪
电话:027-8745933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红豆
电话:15172361186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67880479、027-65529821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