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新密市城市园林绿化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1-11,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郑州新密市生态廊道补植补栽项目监理标段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新密,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新密市城市园林绿化处,招标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8】265号
1、招标条件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密市城市园林绿化处的委托,就新密市生态廊道补植补栽
项目监理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密市生态廊道补植补栽项目监理标段(二次)
2.2 招标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8】265号
2.3招标控制价:
监理标段:2.2400万元
2.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材料;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拟任项目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之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9年 1 月 14 日00时00分整至2019年 1 月 18 日23时59分(节假日除外)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单位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之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 1 月 14 日00时00分整至2019年 1 月 18 日23时59分(节假日除外);
注:保证金缴纳(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标段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必须标注清楚并绑定(《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绑定操作指南》,或直接登录http://www.xmggzy.gov.cn/zncjwtjd/10869.jhtml ,各潜在供应商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CA密钥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河南省新密市诚信路与溱水路交叉口路南)办理。
重要提醒: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转帐成功后,务必进行绑定并打印回执单,否则交易系统不能识别为有效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信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 2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6、其他要求: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7、招标公告的发布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密市城市园林绿化处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18082
地址:新密市平安街北段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686655
地址: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火炬大厦(金梭路与国槐街交叉口)B座10层1002室
新密市城市园林绿化处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0 日
附件:投标人承诺书(原件开标当天携带)
投标人承诺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在参加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过程中,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退出所有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我单位在参加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三、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之前从未有过行贿犯罪记录,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