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1-12,截止日期:2019-02-01,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齐齐哈尔电塔街乐园街棚改项目楼体亮化工程设计四次标段招标正常,所属区域: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所属行业分类:亮化,招标代理: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SJ0100G18065,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电塔街乐园街棚改项目楼体亮化工程设计(四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0100G18065
因电塔街乐园街棚改项目楼体亮化工程设计(三次)线上开标过程中,投标人解密不足三家,故本项目流标,现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哈尔滨市2013-2017年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14】134号文件批复,项目建设单位为哈尔滨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银行棚改贷款及开发软贷款。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楼体亮化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电塔街乐园街棚改项目楼体亮化工程设计(四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电塔街乐园街;
2.3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9.22 万平方米;
2.4设计服务期限:1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定、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等;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1409.5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01月12日09时00分至2019年0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2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31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8.2开标时间:2019年02月0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8.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9.其他9.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对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9.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 30 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51-82310920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451-88716666
2019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