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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垃圾转运服务外包的招标公告
2019-03-13 17:36:0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苏州-吴中区 招标业主/代理: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政府/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3.13 截止时间:  2019-3-20

摘要:本公告受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13,截止日期:2019-3-2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垃圾转运服务外包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苏州-吴中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SZJX2019-WZ-G-004,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所需垃圾转运服务外包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垃圾转运服务外包

2.采购编号:SZJX2019-WZ-G-004

3.采购预算:人民币 贰佰叁拾伍万元整(¥:2350000.00)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两年。

5.中标单位数量:1家。

6.项目概况及服务、验收标准:

A.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作业服务内容:

东山镇(包括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压缩的生活垃圾,采用与各垃圾转运站相配套的运输车辆,按采购方指定的运输线路,自转运站运至位于木渎镇开发区七子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简称焚烧厂)。

垃圾运输:预计垃圾转运量72吨/日,共730日。

垃圾转运地点:东山中转站

指定运输处置地:七子山焚烧厂

参考单程运距(km):35

(二)人员配置要求:5名驾驶员(其中含1名管理员)。

1、管理人员要求

1.1 必须针对本项目专职,具有两年以上的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年龄: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2、驾驶人员要求

2.1 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三)车辆配置要求:

序号

设备内容

数量

备注

1

8吨厢式运输车

3

两辆运输车由中标单位提供,另一辆运输车由中标单位向采购方租赁。

两辆专用垃圾密封运输车辆由中标人负责配置,与镇垃圾转运站设施、压缩设备配套的8t厢式密封转运车【自卸式密封垃圾车(8吨厢式运输车)主要参数要求:总质量≥16000kg;发动机功率:至少132KW ;国V及以上排放;垃圾箱容积:至少5400mm*2200mm*1500mm;配置车辆必须与各转运站配套,具体必须满足现场使用需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权属证明、发票等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7日内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须提供承诺书,否则为无效标。

    其中一辆由中标单位向采购方租赁的8吨厢式运输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承诺书,否则为无效标。租赁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投标单位须承诺:选择的车辆符合现场使用需求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后确认并选择好规定的车型投标,如中标后不能满足现场使用需求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2、运输作业车辆外观整洁,车容车况良好,密封运输。所有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购买或租赁手续,并具有机动车辆保险手续,所产生费用及事故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运输作业车辆需安装进焚烧厂电子识别卡、车载智能终端(包括北斗卫星定位系统或GPS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并接入采购人的信息化系统实行统一调度和监管。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之内。

4、运输作业车辆车身外观色调喷涂样式需按照采购人要求,车身装饰费、车辆智能终端一体机(含每辆车配置2个车载摄像头、北斗卫星定位系统(或GPS)及网络运行费用等)装置的全部费用及维护费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含在投标总价之内。

5、运输作业车辆均应配置污水收集装置,确保完好、运行正常,并及时定点排放污水,严禁污水滴漏污染道路。如有违反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规定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且采购方将按照相关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处理。

6、运输作业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必须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四)服务期限:

生活垃圾运输服务期限为二年,具体根据合同约定。

(五)服务期内结算原则:

1、运输作业费用结算原则(总价包干原则)

1.1镇区生活垃圾转运站的生活垃圾日转运量为预测数,如日转运量增加或减少,作业运输费用不再另外支出。

1.2如焚烧厂发生设备检修或垃圾量高峰,采购人实施应急调度方案的,原指定运输处置地发生变化,作业运输费用不再变更。

1.3如同等型号转运站发生调整(运距相差在5公里之内)或因突发情况临时调整路线导致运距变化在5公里之内的,中标价格不作调整。

2、运输作业费用调整原则

2.1在作业服务期内,如部分转运站设施设备未建成或改造或维修,暂不具备运行条件的,则自转运站正常运行后,由双方协商。

(六)垃圾计量和确认

1、利用垃圾转运站车辆识别系统和处置地称重系统对通往七子山垃圾运输车每次实际运载的生活垃圾进行称重计量,单车称重数据和各转运站运出垃圾量数据实时传输至采购人的数字环卫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2、各转运站垃圾运输至处置地的称重数据每月送达各中标单位核对。

(七)人员及车辆设备到位期

1、人员到位期:中标人应在运输作业合同服务期起始日期7日前完成人员招聘、培训、跟车并按投标承诺的人员数量配置到位。

2、车辆设备到位期:中标人应在运输作业合同服务期起始日期7日前按投标承诺将相关运输车辆购置(或租赁)到位。

(八)相关要求

1、标段区域内垃圾转运站日转运量供参考,与实际情况可能有差异。

2、标段区域内具体区镇管理责任区域,垃圾转运站、指定的处置场所位置、垃圾转运站设备型号的情况请自行勘察现场,专用配套车辆需符合采购要求。

3、投标人应对运输作业现场进行踏勘,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运输作业现场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负担因投标人对运输作业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B.项目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人员及转运车辆配备不低于作业任务量清单中的要求。

2、投标人必须遵守劳动法,依法规范用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全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加班费用支付按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1)所有人员基本工资每月每人不低于2020.00元;所有人员必须缴纳不低于每月每人893.00元的社保费用。

(2)国假日加班工资按劳动法规定执行。(每年国定假为11天,国假日加班工资为三倍。)

国假日加班费每年不低于15324.14元,双休日加班费每年不低于24147.13元。

(3)高温费每人不低于1200元/年。

(二)管理要求

1、各转运站配置车辆采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环卫专业垃圾转运车辆。作业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购买或租赁手续,车辆具有车辆保险手续(运输作业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必须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投标人承担所有车辆的安全责任及费用。

2、投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生活七子山垃圾运输处置调度安排,必须服从标段所在区域属地政府环卫管理部门的管理,必须服从焚烧厂对进厂车辆的管理。

3、投标人应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安全生产等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办理相关安全保险,并承担所有作业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责任及费用。

4、投标人应为项目作业人员提供符合采购方要求的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按采购人要求在每月20日前按统一格式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运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信息、工资和加班费发放、社保缴纳明细、车辆运行信息和自查考核情况等,并确保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6、作业服务期间内机驾作业人员、调度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的须在3个工作日前书面报告采购人,经采购人认可同意后方可变动。

作业过程中,中标单位车辆(线路)如发生临时调整,应实时跟采购方报备,获得采购方允许后方可调整。

7、作业服务期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中标人的法定代表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

8、当遇中转站检修停运、突发事件、遇上级检查、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期间,应落实应急保障措施,配合采购人及属地政府,保证各转运站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9、中标单位应配合做好原转运站运输车辆及人员的衔接工作,确保七子山垃圾运输无缝交接。

(三)作业标准要求:

1、日常管理标准

1.1驾驶员作业人员统一着装、持证(驾驶证)上岗。

1.2机驾人员及运输车辆遵守各转运站、焚烧厂厂区管理制度,作业人员行为举止文明,无拾荒行为。

1.3运输作业车辆识别卡、车载智能终端应保证完好,运行正常。

1.4作业车辆遵守交通法规,无闯红灯、超速、超载现象。

1.5作业文明,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道路扬尘、噪音、占道停放等作业扰民问题。

1.6车辆发生安全事故,须在1小时内口头向采购人报告,12小时内书面向采购人报告。

1.7运输车辆不得从事与垃圾运输作业无关的其他运输活动。

1.8环卫工单、来电来信办结方法详见数字环卫工单处置规范。

2、作业质量要求

2.1运输作业车辆保持容貌整洁、标志清晰、车况良好、停放遵章有序;车辆外表无垃圾乱挂放、污物、灰垢,车内工具摆放整齐。外表和垃圾箱体完好无损,有损坏的,应及时维修。

2.2运输作业车辆严格遵守转运站管理规定,按照各转运车操作规程操作,配合转运站作业人员装载垃圾。

2.3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洒、拖挂和污水滴漏。

2.4运输垃圾应服从采购人调度,将各转运站压缩生活垃圾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处置地。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2.5运输垃圾至处置地(焚烧厂)须遵守厂内交通信号和指示标志,并按规定要求进行称重。

2.6运输垃圾至处置地应将垃圾倾倒进垃圾储料仓,不得倾倒在卸料平台。

2.7应按采购人、属地政府管理部门、中标人商定的转运站每日首次转运时间运输生活垃圾,各转运站上午产生的生活垃圾须在中午12:00前运出转运站。转运站垃圾应日产日清,每日作业结束转运站内留存的单箱垃圾不得超过1/2箱。

2.8运输作业车辆在各转运站规定的开放时间运输垃圾,需调整作业时间的,需征得属地政府环卫管理部门同意并报采购人。

2.9在进入转运场所、处置地后的排水、交通、装料和卸料等作业过程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2.10运输车辆应排清污水后出转运站。运输过程中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污水排放点排放污水。

2.11作业结束后,运输作业车辆应进行清洗,确保车容整洁。

2.12应急保障要求:当发生转运站垃圾量增加、车辆故障等情况,应及时落实应急车辆和人员,保证运力,按时完成七子山垃圾运输任务。

(六)车辆停放、清洗场地、设备和取水说明

投标人应自行配置环卫运输作业车辆停放及清洗场地。经属地政府管理部门同意,中标单位可在镇转运站内停放和清洗作业车辆。水电费等由中标单位承担。

(七)其他: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配置的人员、设备数量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同等条件下,中标单位对采购单位分流人员应优先录用。

2、有关服务工种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的上岗证条件,并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定期体检且有年审合格记录。除招标文件中特别说明外,中标单位所需的全部工作装备和耗材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服(工作服的样式获得采购人的认可)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4、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单位不承担责任。

5、因中标单位管理不善,造成生活”七子山”垃圾运输等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

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及国家标准执行

二、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合格投标人的一般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采用资格后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评标,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对投标人投标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三、网上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20日  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由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凭CA证书,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报名完成后方可自行下载打印采购文件

3报名流程,依法获取:

序号

内容

操作须知

(1)

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吴中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吴中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吴中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

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吴中区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

联系电话

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报名完成后方可下载获取采购文件,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招标活动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5、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并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有关该活动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单位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肆万柒佰元整(¥47000.00)

2、保证金递交形式投标单位以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室同其他资料一起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响应处理。

3、由代理机构现场开收据,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保证金账户: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账号:89060154800000801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金阊支行。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4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4月9日上9: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接收人: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9年4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业超、丁亚萍

联系电话:0512-65200361、65264790

传    真:0512-65200581

地    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商务大厦6-206

2、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国新           电  话:66281082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八、其他事项:

1、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3.13



关键字:其他,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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