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20,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鞍山鞍钢维苏威耐火材料有限公司X射线荧光光谱仪招标,所属区域:辽宁-鞍山,所属行业分类:光谱仪,招标编号:AB20190319284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采购的AB201903192849:鞍钢维苏威耐火材料有限公司X射线荧光光谱仪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903192849 2.项目名称:鞍钢维苏威耐火材料有限公司X射线荧光光谱仪招标 3.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需求一览表》及投标要求。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投标人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从事大型光谱检验检测设备研发制造的生产型企业(国外总公司在中国境内分支机构)或取得授权经销的流通型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2)流通型企业要有所供产品的国外制造商的授权(总公司及其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均可,时间不低于1年,不接受临时授权和转授权);并提供符合要求的授权文件;(3) 生产型企业要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流通型企业所供产品的国外制造商要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生产型企业需提供本企业ISO质量体系认证书;流通型企业需提供所要投标产品国外制造商的ISO质量体系认证书;(4) 生产型企业、流通型企业要有所供产品的国外制造商的中国境内分支机构都必须取得中国境内分支机构所在地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原环保部门)颁发的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或通过在中国境内分支机构所在地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原环保部门)射线装置豁免管理备案 ;生产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或豁免管理备案证明文件(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公告或回复函);流通型企业提供所要投标产品国外制造商中国境内分支机构的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或豁免管理备案证明文件(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公告或回复函);(5) 供货业绩要求:有近3年内X射线荧光光谱仪的良好可靠供货业绩;并提供符合供货业绩要求的产品销售业绩凭证(销售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6) 投标方具有便捷的售后服务条件和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能够赶到招标人现场及时服务、维修;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7) 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投标时要将与招标人签订的技术协议与其它投标文件一同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于2019-03-19 17:00:00至2019-04-09 08:30:00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bid.ansteel.cn),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招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9-04-09 08:30:00,网上报价在线提交。 6.4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网站客服0412-6736015、6736016 财务客服0412-67366308.联系方式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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