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江苏省洪泽湖监狱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4-1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洪泽湖监狱罪犯生活用气锅炉“煤改电”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所属行业分类:锅炉,招标代理: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江苏省洪泽湖监狱,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842,开标地点: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泗洪县长江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洪泽湖监狱罪犯生活用气锅炉“煤改电”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2842 | 项目名称 | 洪泽湖监狱罪犯生活用气锅炉“煤改电”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2842001001 | 标段名称 | 洪泽湖监狱罪犯生活用气锅炉“煤改电”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年4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年4月19日 | ||||||||||||||||
工程类型 | 电力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洪泽湖监狱罪犯生活用气锅炉“煤改电”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842001001 江苏省洪泽湖监狱的洪泽湖监狱罪犯生活用气锅炉“煤改电”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经苏狱规划【2018】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洪泽湖监狱罪犯生活用气锅炉“煤改电”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泗洪县洪泽湖监狱内 1.2 工程规模:90KW蓄热式电开水锅炉1台,设计水箱容量6吨,监区电力增容改造。 计划投资约180万元。 1.3要求工期:3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5 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完成工程价款的60%,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 90%,余款经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洪泽湖监狱罪犯生活用气锅炉“煤改电”项目设计、施工,具体包括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技术服务及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下列条件: 资质要求: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4.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条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且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4.3.5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企业(或联合体施工方)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在征求人社等部门意见,并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准许参加特定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4.3.7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3.8无行贿受贿行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3.9企业(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或其授权管理部门备案)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 4.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11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4.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a.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b.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c.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d. 依据联合体各成员具体的分工事项,承担同一事项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总人数不得超过两名。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4月13日 09:00至2019年04月 19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5.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人报名(注:牵头人报名时请将联合体成员单位录入报名系统中,建议报名前详细咨询软件公司后操作报名,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因报名操作程序失败而导致的后期无法报名或因没录入成员单位而导致的无法通过诚信库获取成员单位资格审材料和投标材料的,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联合体报名操作属于不可逆操作,请务必咨询软件公司详细报名程序后进行网上报名)。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5月9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泗洪县长江路15号,农商行西辅楼一楼);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号:由系统随机生成,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项目标段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万元。 注:(1)本项目不接受年度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保函;(3)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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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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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招标公告 洪泽湖监狱罪犯生活用气锅炉“煤改电”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842001001 江苏省洪泽湖监狱的洪泽湖监狱罪犯生活用气锅炉“煤改电”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经苏狱规划【2018】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洪泽湖监狱罪犯生活用气锅炉“煤改电”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泗洪县洪泽湖监狱内 1.2 工程规模:90KW蓄热式电开水锅炉1台,设计水箱容量6吨,监区电力增容改造。 计划投资约180万元。 1.3要求工期:3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5 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完成工程价款的60%,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 90%,余款经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洪泽湖监狱罪犯生活用气锅炉“煤改电”项目设计、施工,具体包括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技术服务及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下列条件: 资质要求: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4.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条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且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4.3.5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企业(或联合体施工方)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在征求人社等部门意见,并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准许参加特定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4.3.7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3.8无行贿受贿行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3.9企业(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或其授权管理部门备案)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 4.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11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4.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a.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b.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c.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d. 依据联合体各成员具体的分工事项,承担同一事项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总人数不得超过两名。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4月13日 09:00至2019年04月 19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5.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人报名(注:牵头人报名时请将联合体成员单位录入报名系统中,建议报名前详细咨询软件公司后操作报名,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因报名操作程序失败而导致的后期无法报名或因没录入成员单位而导致的无法通过诚信库获取成员单位资格审材料和投标材料的,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联合体报名操作属于不可逆操作,请务必咨询软件公司详细报名程序后进行网上报名)。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5月9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泗洪县长江路15号,农商行西辅楼一楼);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号:由系统随机生成,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项目标段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万元。 注:(1)本项目不接受年度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保函;(3)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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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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