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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巴青县贡日乡派出所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2019-04-30 13:11:0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西藏-那曲-巴青县 招标业主/代理:  巴青县人民政府/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4.2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巴青县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4-30,公告主要内容为:西藏那曲巴青县贡日乡派出所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西藏-那曲-巴青县,所属行业分类:改扩建,招标代理: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巴青县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巴青县贡日乡派出所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HQ-BQGRPCS-19009
 
 一、本项目经已由巴青县发改委以巴发改【2019】4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备案号为54242919042301185。现通过施工发包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项目业主)
巴青县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巴青县贡日乡派出所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巴青县
实施时间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
建设综合用房626.66平方米、办证大厅109.81平方米、门卫室36.40平方及附属工程。
该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
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其他
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三、招标范围: 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程发包价:273.47万元
 
投标保证金要求:5万元
 
四、资质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 4月29日至2019年 5月7日登陆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tov.cn/)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报名并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5月 21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到那曲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1.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2019年 5月 21 日上午9时30分在有关公证或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下,在那曲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从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中公开举行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投标企业在参加开标时应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备用。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4. 本项目原材料(钢材、水泥、砂、石等)由甲方提供,投标人应注意由此带来的 影响。
5. 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6. 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四家保险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
7、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其他说明事项

    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参加现场开标,其身份不一致或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的情形不得参与现场随机抽取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青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苑写字楼D座9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18100800036、13889016108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4 月29 日

关键字:改扩建,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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